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217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0-04-17 00:00
闽财提案〔202092号  
答复类别:B类  
蓝瑜委员:  
《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营养餐补助的建议》  
202021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健  
康发展,是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  
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  
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  
高农村寄宿制学校营养餐的补助标准。  
一、大力支持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  
我省现行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根据《财政  
部、教育部关于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93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闽政„201616 福  
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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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748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  
行的,即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  
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  
每年 1000 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2019 年,省级及以上财政下  
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1.3亿元。  
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面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闽财201923,  
2019年秋季开始助对象由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扩面至“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将义务教育阶段学含城乡公办学  
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  
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  
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  
生每年 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 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  
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 500元、初中每生每年 625元的标准补助生  
活费2019级及以上财政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专项经费 3218万元。  
三、保障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  
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按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  
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 750中每生每年 950元,  
在此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生均 400元标准增加  
- 2 -  
公用经费补助2019级及以上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生均  
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21.39 亿元,其中下达公办寄宿生公用经费  
6524.13 万元。根据《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82020实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  
生年生均 400元公用经费,将食堂编内工作人员工资纳入同级财  
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关于提高寄宿制学校营养餐补助标准的问题,今年,由于受  
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双重影响,财政资金更加吃紧,但省级  
财政将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切实加大  
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林微  
联系电话:0591-87097270  
福建省财政厅  
20204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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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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