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12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4-17 00:00
闽财提案〔2020〕45号
答复类别:A类
林武委员: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全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
1038号)收悉。您的提案对我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很有意义。我
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实施。经省政府同意,2017年 9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
厅和省扶贫办联合下文《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
通知》,从 2017-2019年连续三年累计投入 11.61亿元,实现全省
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覆盖。试点采取
“市县统一运营、村级集体受益”的办法组织实施,每村 60万元
补助资金中,50万元由县级组织运营,收益由县级返还试点村;
10万元由设区市组织运营,收益作为县级运营项目的托底和激励
资金。从 201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相关资金,由省委组织部会同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连续扶持村级集体经济,2019年扶持 280
个村,2020年扶持 543个村。通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
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
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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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据统计,全省已运营的试点
村村均年增加收入 3.57万元。随着项目稳定运营和收益按合同约
定返还,全省试点村获得收益将逐年增加,达到预期效益,增强
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关于配备村级文员,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委
办发〔2014〕1 号)规定,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职,同类归
并、减员增效”的总体要求,在原有农村“六大员”基础上,整
合省直有关部门设立的各类村级服务队伍,整合后的村级服务队
伍仍然保持农村“六大员”名称不变,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统
一服务标准,提高村级综合服务水平。因此,根据工作需要,村
级文员可由农村“六大员”兼任。
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总结完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带动探索村级集体
经济发展新的有效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
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共同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领导署名:韩健
联 系 人: 吴鹭航
联系电话: 87097572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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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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