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服务运行维护支出,建议合理统筹使用资金,避免因管护资金
的短缺而造成公益设施实用效能大打折扣。
四、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支持力度
1.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下达中央、省级农村公路建设
与养护补助资金 20.88亿元,支持我省农村公路路网改善、窄路
基路面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隧道)改造和农村公路
养护等。
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推进建立农村公路省级投入合理
增长机制,2018 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级补助标准从每年每公
里县道 7000元、乡道 3500元、村道 1000元提高到每年每公里县
道 15000元、乡道 7000元、村道 2000元;提高后的增量资金实
行与地方财政投入到位情况、养护成效等挂钩的以奖代补机制,
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激励;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
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的省级补助上浮 10%,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3.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2016-2020 年,省级预算每年安
排 6200万元支持推进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对全额由财政出资
(或设区市公路管理部门出资)投保的县(市、区),省级对农村
公路投保费用按比例分担,其中: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中等发展水平县和经济发达县分别按保费的 90%、50%和 30%分担。
4.强化农村公路示范激励。支持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
范县、示范乡镇和生态示范路,力争实现“市市有示范县、县县
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路”。省级、设区市人民政府对每个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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