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22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0-04-03 00:00
闽财提案〔2020〕95号
答复类别:B类
孙劲梅委员:
《关于推动落实福建省文化惠民卡——福艺通的建议》
(20202022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鼓励创建国家文化旅游消费城市。支持各地设立文化旅
游消费卡,将演艺场所、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的文艺演出、
文化讲座、文化展览、文化体验、文化购物活动,以及乡村旅游、
研学旅行等纳入政府补贴创新和鼓励消费范畴。培育文化旅游消
费新模式新热点,办好“福建文创市集”,复制推广坊巷市集、
园区市集、村镇市集等系列;支持福州“宜夏”榕城文化艺术季、
厦门“清新福建、倾心山海”旅游惠民季活动、平潭旅游嘉年华
等文化旅游消费季活动。组建“福建剧院连锁联盟”,集中采购
国内外高端演出剧目,参与剧场配送,降低运营成本,增加优质
剧目。引导推动特色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加快对传统商圈改造
提升,挖掘特色美食,策划精品夜游,带动一批文化沙龙、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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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美术馆、剧院、24小时阅读空间发展。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
持、省级每年从住建、商务、环保、体育、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
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支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从 2012年起,为深化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调动人员积极
性,培育院团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繁荣艺术创作,不断拓展演
出市场,推动文化惠民,决定鼓励院团开展低票价公益性演出。
省财政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向按要求完成演出场次的六个省属
院团购买演出服务,每个院团 100场,每场 2万元,计每年 200
万元,省财政每年合计安排六个省属院团购买演出服务 1200 万
元;省级财政每年补助设区市院团购买演出服务 702万元。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何代斌
联系电话:0591-87097783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3月 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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