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113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19-07-04 00:00
闽财提案〔2019〕25号
答复类别:A类
彭强委员:
《关于加强农药化肥管控,助推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
(201911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农药化肥管控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
议。您的提案指出了目前我省农药化肥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
提出了宝贵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加强农药化肥管控,助推我省
生态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贯彻
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优质高效为导向,拓宽筹资渠道,加强
资金监管,积极支持农药化肥管控相关工作,扎实推进质量兴农、
绿色兴农。
一、关于您提出的完善制度建设,净化农药化肥市场的建议
(一)建立全省农资监管平台,逐年扩大农业投入品监管范
围
2014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
范省的意见》(闽政〔2014〕3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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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现代茶产业发展水平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45号)
精神,我省率先在 26个现代农业(茶业)项目县开展农资监管平
台试点建设。省级财政安排县级农资监管中心项目补助资金 1300
万元,县级农资监管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对入市农药等农资产品
进行备案审核,把住产品准入关;二是落实条形码管理制度,督
促农资企业制贴箱码或瓶码,生成追溯链信息;三是落实农户实
名购买制度,为茶农等农户制作农户卡;四是开展网上执法巡查
与现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购销异常和不合法农资产品,开展追
溯查处;五是通过整合检查、抽查及案件查处等信息,开展农资
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六是提供产品信息预警及法律法规等宣传
等。
2015年,省级财政下达农资监管平台项目补助经费 2700万
元,在现代茶叶项目县农资监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在 54个涉农
县(市、区)开展农资监管平台项目建设。2016年以来,省级财
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 1300万元以上,不断完善平台建设。2016
年底已建成全省统一的农资监管平台,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农业部
门+农资企业+农资用户的农资监管信息化网络,为农药、化肥等
各类农业投入品监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推动建立农药化肥储备体系。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供
销社化肥农药储备贴息资金 1800万元,用于支持化肥、农药淡季
储备、救灾储备,建立农药化肥储备体系。每年储备期结束,根
据核定的储备规模和贷款金额计算应贴息金额。2017-2018 年,
省级化肥储备 20万吨,贴息资金 932.1万元;农药储备 0.27万
吨,贴息资金 166.63万元。
二、关于您提出的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的建议
省财政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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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福建省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方案
(2018-2022年)》。2018-2019年省级以上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
2.25亿元,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果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绿
肥及有机肥示范推广、地力提升“1112”工程等,支持每年示范
推广种植紫云英绿肥 100 万亩、果茶园有机肥替代化肥 10万亩,
以及示范推广及辐射带动应用商品有机肥 100 万亩。到 2020年,
实现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 40%
以上;有机肥养分还田率达到 6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
覆盖率提高到 9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 80%以上。
同时,2018-2019 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农业建设专项
1.38亿元,重点支持我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农业可
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试
点工作,支持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点,对农药包装物
回收项目全额补助,不断推进减轻农业污染物对农业生产环境影
响的各项工作。二是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与有机
肥替代化肥相结合,引导畜禽养殖场与种植基地有效对接,支持
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
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
促进粪污就地就近消纳,减少种植基地化肥使用量,构建起种养
结合、农牧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培训力度以及技术推广的建议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 200万元,用于省委组织部、省
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和省广电集团联合组织实施的农村实用技
术远程培训。同时,积极支持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2018年下达
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 3856万元,遴选 1928名科技特派员赴基层
开展科技帮扶工作,指导各地农民科学种植、科学养殖等,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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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上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四、关于您提出的探索管理模式,助推生态农业发展的建议
省财政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17-2019 年省级以
上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 1.2亿元,支持供销合
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
家庭农场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农业生产社会
化服务主体,为农户提供以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开展有
机肥统供统施、农药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
生态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
道,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借鉴和采纳您提出的各项建议,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
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农药化肥管控工作,加大生态农业发
展支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资金监管,持续推进
我省农业绿色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林 熙
联系电话:87097345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6月 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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