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11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9-06-19 00:00
闽财提案〔2019〕19号
答复类别:B类
王宁新委员:
•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建议‣(20191101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制造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所提出的宝贵意见
和建议,对于促进我省制造业创新转型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关键环节,坚持问题
导向、精准施策,助力我省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加快转型发展。具
体情况如下:
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大企
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补助力度。从
2017年开始,省财政厅设立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专项资金,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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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补助形式,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全省各级财政筹集 2017年企
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结算资金 8亿元(省级承担 2.44亿元),资
助企业 1242家,引导企业研发投入 185亿元;下达 2018年企业
研发经费分段补助预补助资金省级承担部分 3亿元。二是支持培
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2018年,会同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等部
门发布了•关于做好支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
政策工作的补充通知‣,遴选新增 522家企业入库培育科技小巨
人领军企业,并下达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
专项资金 1.44亿元,资助企业 283家。三年来全省共培育科技小
巨人领军企业 1826 家,省财政合计安排补助资金 3.3 亿元。三
是支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
(闽政办„2017‟141 号)精神,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出台
了•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实施细则‣(闽科高„2018‟10
号),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不含厦门)筹集省级高新企业入
库备案奖补资金 23676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 9596万元,资助入
库企业 905 家;全省各级财政筹集省级高新企业出库奖补资金
11880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 4796万元,资助出库企业 594家。
四是支持做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规范企业研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2018年全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额 132.5亿元,比增 54.4%,惠及企业 4279家,比增 74.4%。
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提升科研实力
2018年,省财政安排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3亿元,重点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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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基础研究、重大科技平台建设、产
学研合作和应用技术转化等。
三、支持科技金融试点组织实施
2017年,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
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
福建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实
施意见‣(闽科财„2017‟4 号),从鼓励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
企业放贷,加大设立创投机构力度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
投资引导,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推动科技保
险、科技担保、科技金融结合试验区等创新工作,完善科技和金
融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的组织和资金保障等 6
个方面促进我省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具体实施了以下政策:一
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科技银行按不高于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按贷款利息 12.5%补贴。
二是科技保险补贴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保险、关键研
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 8个险种进行保费补贴,补贴
标准为保费的 10-25%。三是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政策,对专利质押
贷款进行 50%贴息。
2019年,省财政安排 2亿元设立省扶持创新行业科技型中小
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并为企业提供适当
的融资保费补助。
四、支持引育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工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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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育高层次创新
创业人才(团队)。2018年起,省财政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的
引进和培育支持力度,将省级人才专项资金增加到 4.5亿元。按
照规定,给予入选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团队
300万元、海外人才 200万元、国内人才 100万元补助;入选福
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的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 25-200
万元安家补助;入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 6类特
殊支持高层次人才,予以 30-80万元的资金扶持。制造业企业引
进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同时,配合省人社厅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8‟66号)的具体办法,全面推行“招生即招工、入企即入
校、企校双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企业技
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
五、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
2018年,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促进
制造业转型升级。一是会同原省经信委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互
联网 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全
省工业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审定,分别以闽
政„2018‟7 号和闽政办„2018‟9 号印发实施;二是会同省经
信委、省发改委研究出台•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2018
—2020年)‣,要求各地应当统筹省级切块下达的资金支持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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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示范平台、重点项目、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与发展,对工业
互联网示范工程最高可给予 200万元补助。同时,2018年切块下
达资金 2310万元,推动各地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上
云上平台”。三是推进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公共服
务平台、行业中介机构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对被认定为省级制
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的牵头单位给予 100万元资金扶持。2018年共
计下达牵头单位 8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
位建设。
六、支持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我省政府采购领域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
法‣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的有关规
定,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
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省级预算单
位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
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
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2018年
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在政府采购合同
总金额中分别占比 78.76%和 25.36%。
上述政策的组织实施,均惠及我省制造业相关企业。下一阶
段,省财政将充分吸收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在加大财政科技投
入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总结支持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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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实施效果,适时修订政策,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
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动向,把握政策内容,真正用好用足各类
优惠政策。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1-87097611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5月 3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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