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12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19-06-04 00:00
闽财提案〔2019〕105号
答复类别:A类
黄月珍委员:
《关于继续扶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建
议》(201912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农业机械化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
建议。您的提案指出了目前我省农业机械化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
题,并提出了宝贵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继续支持我
省农业机械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需求,积极贯彻落
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促
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措资
金支持我省农业机械化建设加快发展。2017-2019 年省级以上财
政预算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及示范推广资金 4.33亿元,实施农业机
械化提升工程。一是重点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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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等农业绿色发展所需
机具,以及特色优势农业生产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其中,对粮
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的机具在中央财政定额补贴的基础上,省级
财政还给予不超过 15%的累加补贴。二是积极推动主要农作物生
产全程机械化,稳步提升我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包括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特色优势作物生产全
程机械化试验示范等,重点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实验、
示范、推广,支持研发推广适合我省特点的新型农机装备。三是
推动提升我省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水
平。推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全面实行企
业参与购置的机具信息网上报送,大力推广购机者通过手机 APP
等物联网技术申请补贴,落实补贴资金限时兑付制,进一步提升
政策实施满意度。此外,2017-2019 年省级以上财政预算安排农
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 1.2亿元,扶持了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的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引导创办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等新
型农机服务组织,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
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并要求项目县选择粮食
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制定耕、种(育、插)、防、收(烘)各
环节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 30%、
单季作物各环节补助总和不超过 100元/亩。无论全程还是单项托
管服务,财政补助款必须不低于 50%,通过“一卡通”方式补助
给被服务的农户,以调动农民参与社会化服务的积极性。
2018 年,省财政厅还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
《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围绕实施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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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保障粮食和我省
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我省主要
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装备技术支撑。
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继续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借鉴和采纳您
提出的各项建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
策,大力推进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和资金监管,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
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林 熙
联系电话:87097345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5月 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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