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12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19-06-04 00:00
闽财提案〔201946号  
答复类别:A类  
吴志雄委员:  
《关于为民营企业纾困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1222)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建是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省份,民营经济为经济社会发展做  
出了重要贡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  
问题,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  
文件,多措并举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我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  
府工作部署,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  
系,创造良好信贷环境。  
一、推动建立健全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动各地  
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统计2018年末省各设区  
市及国内生产总值 3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均已通过新设、增  
资或参股等方式设立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数已达 83政  
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建立。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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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总额 153.41 亿元,期末净资产合计 169.08 亿元,在保余额  
210.35亿元,全年累计担保总额 423.88亿元,共为 10658户中  
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  
之初,我省即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荐了包括省再担保公司在内  
2家担保机构,作为我省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对接机构。经  
连续三次专项洽谈,去年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与省再担保公  
司签署再担保合作意向书家融资担保基金将通过向省再  
担保公司提供风险分担,支持我省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  
予财政政策扶对融资担保机构实施风险补偿。  
省财政安排 5500万元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金为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别按年度担保额 1%1.6%  
比例予以风险补偿;对再担保机构开展 5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  
及“三农”融资担保项目比例风险分担再担保业务,按年度再担  
保责任余额的 9‰比例补偿,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担保机构为小  
微企业贷款担保的积极性二是设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  
资金。中央出资 3亿元省级财政配套 2亿元组成省小微企业信用  
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对单户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 500万元的新增  
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按代偿额的一定比例对担保机构予以代偿补  
偿,以降低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提高其为小微  
企业担保的积极性。  
今年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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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2019〕  
6)印发后厅会同省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定了我省贯  
彻意见,已报省政府办公厅研究。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职责督  
促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充分调动融资担保机构、金融机  
构服务中小微企业三农积极性持我省小微企业融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孙婷婷  
联 系 人:陆桂营  
联系电话: 0591-87097803  
福建省财政厅  
20195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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