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闽政办〔2016〕145 号)精神,从 2017 年开始,省财政安
排了专项资金,分类型支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福建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
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9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对符合省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规定条件的。二是支
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2018年,省财政安排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3.4
亿元,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基础研究、重大
科技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和应用技术转化等。三是支持来闽建
设的国家科研机构。下达 2000万元支持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工
程建设, 下达 3000 万元支持福州片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
心建设,下达 2000万元支持中科院省院合作 STS专项。
四、支持科技金融试点组织实施
2017年,会同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
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
(闽科财〔2017〕4号),从鼓励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放贷,
加大设立创投机构力度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
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推动科技保险、科技担
保、科技金融结合试验区等创新工作,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公共
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的组织和资金保障等 6个方面促进
我省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2019年,省财政安排 2亿元设立省扶
持创新行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商业银行
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
资支持并为企业提供适当的融资保费补助。
同时继续实施以下政策: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
策,对科技银行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
放贷款的,按贷款利息 12.5%补贴。二是科技保险补贴政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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