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019130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9-06-04 00:00
闽财提案〔2019〕57号
答复类别:B类
省民建:
《关于提高我省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的建议》(20191308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省民建对我省科技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所提出的宝贵意
见和建议,对于促进我省研发投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省财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的部署要求,抓住科技创新关键环节,突出支持重点,创新
支持方式,我省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逐年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
省财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
决策部署,逐年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较大程度带动了全社会
R&D投入。2017年,全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 99.44亿元,比上年
增长 23.87%,2018年,全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 116.84亿元,比
上年增长 17.5%。省统计局统计结果显示,2017年,我省全社会
R&D经费支出约为 543亿元,比上年增长 19.55%,强度为 1.69%,
比上年增长 8个百分点。2019年,省财政按 20%增长水平安排科
- 1 -
技经费。
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转变支持方式,进一步推动
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一是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补助力度。从
2017年开始,省财政设立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专项资金,采用
后补助形式,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全省各级财政筹集 2017年企业
研发经费分段补助资金 8亿元(省级承担 2.44亿元),资助企业
1242 家;同时,省财政下达 2018 年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预补
助资金省级承担部分 3亿元。二是加大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会同省科技厅等部门持续实施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计划,
2018年培育第三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522家,省财政下达科技
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 1.44亿元,资助
企业 283家。三年来全省共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1826家,省
财政合计安排补助资金 3.3亿元。三是支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闽政办〔2017〕141号)精
神,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出台了《福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
案实施细则》(闽科高〔2018〕10号),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不
含厦门)筹集省级高新企业入库备案奖补资金 23676万元,其中
省财政下达 9596万元,资助入库企业 905家;全省各级财政筹集
省级高新企业企业出库奖补资金 11880 万元,其中省财政下达
4796万元,资助出库企业 594家。2018年,全省(含厦门)上报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655家(含到期转新认定 778家,新认定
将超过 350家)。
三、支持科研机构和平台建设发展
省财政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和平台建
设发展。一是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
- 2 -
知》(闽政办〔2016〕145 号)精神,从 2017 年开始,省财政安
排了专项资金,分类型支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根据《福建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
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9号),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对符合省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建设资助办法规定条件的。二是支
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2018年,省财政安排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3.4
亿元,重点支持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基础研究、重大
科技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和应用技术转化等。三是支持来闽建
设的国家科研机构。下达 2000万元支持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三期工
程建设, 下达 3000 万元支持福州片区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
心建设,下达 2000万元支持中科院省院合作 STS专项。
四、支持科技金融试点组织实施
2017年,会同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福建保
监局等部门和单位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
(闽科财〔2017〕4号),从鼓励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放贷,
加大设立创投机构力度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
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推动科技保险、科技担
保、科技金融结合试验区等创新工作,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公共
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的组织和资金保障等 6个方面促进
我省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2019年,省财政安排 2亿元设立省扶
持创新行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商业银行
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
资支持并为企业提供适当的融资保费补助。
同时继续实施以下政策: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
策,对科技银行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
放贷款的,按贷款利息 12.5%补贴。二是科技保险补贴政策,对
- 3 -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
保险等 8个险种进行保费补贴,补贴标准为保费的 10-25%。三是
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政策,对专利质押贷款进行 50%贴息。
下一阶段,省财政将充分吸收提案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在加
大财政科技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各项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
效果,适时修订政策,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帮助各类
创新主体及时了解政策动向,把握政策内容,调动全社会科技研
发投入的积极性,真正用好用足各类优惠政策。
再次感谢省民建对我们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1-87097611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5月 1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 4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