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21-05-18 00:00
闽财建议〔202193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1420 号建议的答复  
李志洪代表:  
《对落后地区加大转移支付的意见建议(第 1420悉。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以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  
级自有财力,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  
规模,重点向老区苏区等财政相对困难地区倾斜,有效增强财政  
相对薄弱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  
一、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诏安县作为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县,在省财政出台的相关  
民生政策补助中,总体享受第一档约 80%的补助标准。在此基础  
上,省财政还从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方面,持续加大对诏安县支持  
力度。2020年,省财政共下达诏安县各类补助资金 17.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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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加 3.13亿元,增长 22%,补助规模在全省 83个县(市、  
区)中排名第 17位,处于中上游水平。  
一是支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2020年一次性安排诏安县抗疫特别国债殊转移支付资金 1.37  
亿元,帮助缓解减税降费以及疫情对诏安县财政收入的影响,增  
强“三保”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9年起三  
保”保障需求给予适当补助的基础上,对落实重大减税降费政策  
等特定事项给予阶段性支持,并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规模  
稳定增长机制。2020年,结合诏安县“三保”需求、减税降费等  
情况,核算下达诏安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1.95 亿  
元,比上年增加 0.34亿元,增长 21.5%,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三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落实均衡性转移支付补  
助稳定增长机制,结合诏安县标准财政收支和财政困难程度,  
2017-2020年共核算下达诏安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 2.77亿元,  
年均增长 20.8%,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其中:2020 年补助 0.84  
亿元,比上年增长 18.9%,支持诏安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给予老区苏区专项扶持。2015 年起,省财政增设原  
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年按照 1600万元补助标准对诏安县予  
以补助,支持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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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同时,为支持诏安县等老区苏区补短  
板促发展,省财政设立了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持  
老区苏区民生事务和革命遗址保护等专门事务建2020下  
达诏安县补助资金 2465万元,比上年增长 2.3%。  
五是单独增加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补助2013年以  
来,省财政出台了一系列差别化、针对性扶持政策,从财力、专  
息等多方面持诏安县等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2020下达诏安县相关补助 5451万元,  
增长 3%,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定额增量补助 1000 万元、社  
会事业发展专项 1000万元、县域产业发展资金 1304万元、地方  
政府债券贴息资金 1747万元、教育事业专项资金 400万元。  
二、在债券资金额度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2020 年,省财政核定诏安县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3.84 亿元,  
专项债务限额 3.91亿元排用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  
县产业结构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1亿元,由省级财政给予全额  
贴息定诏安县再融资债券额度 1.56亿元于偿还到期债务,  
缓解偿债压力。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  
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  
诏安县等财政相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支持兜住基层“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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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核定诏安县新增债务限额筹考虑财力水平、  
债务风险、债券资金需求等因素给予研究支持。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剑青  
联 系 人:薛承财  
联系电话:0591-87097592  
福建省财政厅  
20214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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