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21-05-18 00:00
闽财建议〔2021〕97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 1455 号建议的答复
陈丽玉代表:
《关于将德化作为“闽中区域发展中心”进行培育的建议》
(第 14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
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统
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自有财力,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支持
包括德化县在内的县域经济加快发展。2020年,共下达德化县各
类补助资金 12.53亿元,较上年增加 2.07亿元,增长 19.8%,重
点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方面支持力度。
一是给予特殊转移支付财力补助资金。2020年,省财政一次
性安排德化县特殊转移支付财力补助资金 1.02亿元,帮助缓解减
税降费以及疫情对德化县财政收入的影响,支持统筹做好常态化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是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力度。从 2019年起,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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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在内的 14个县(市),打破每年 1000万元固定金额补助模
式,统一按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总需求测算补助,同时,对落实
重大减税降费政策等特定事项给予阶段性支持,并建立县级基本
财力保障补助规模稳定增长机制。2019 年下达德化县补助资金
2587万元,较上年增长了 1.6倍;2020年继续加大补助力度,下
达补助资金 3117万元,较上年增长 20.5%,持续高于全省平均增
幅。同时,每年安排德化县工资、津贴转移支付补助,2020年下
达 1.15亿元。
三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从 2017年起,将德化县
新增纳入省对各地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并逐年加大补助力
度。2017-2020 年年均增长 34.2%,其中,2020 年下达德化县补
助资金 1278万元,比上年增长近 1倍,各年增幅均远高于全省平
均水平。同时,2016年起每年安排德化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
励资金,2020年下达 2996万元,补助规模在全省各县(市、区)
中位居前列。
三是加大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从 2015
年起,省财政增设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每年按照 1200万元
补助标准对德化县予以补助,支持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或城乡基
础设施建设,促进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同时,为支持德
化县等老区苏区补短板促发展,省财政设立了原中央苏区和革命
老区转移支付,支持老区苏区民生事务和革命遗址保护等专门事
务建设。2020 年,下达德化县补助资金 1110 万元,比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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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远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
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
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推动提升包括德化县在
内的老区苏区财力保障水平,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
大作为。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剑青
联 系 人:薛承财
联系电话:0591-87097592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4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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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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