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21-05-18 00:00
闽财建议〔202110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1042 号建议的答复  
兰爱珍代表:  
《关于加大原中央苏区县政策资金支持的建》第 1042号)  
由我单位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  
交通运输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一)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方面  
一是为支持我省老区苏区补短板促发展,省财政设立了原  
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持清流县等老区苏区民生事务  
和革命遗址保护等专门事务建设,2020 年下达清流县补助资金  
0.27 亿元,增长 5.3%二是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原中央苏区基本  
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省财政增设了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近  
年来每年按照 0.16 亿元补助标准对清流县予以补助,支持急需  
解决的社会事业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为增强老区苏区等  
财政相对地区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能力,省财政于 2019 年度对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行完善,对落实重大减税降费政策等特  
定事项给予阶段性支持,并建立补助规模稳定增长机制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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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达清流县补助资金 0.97 亿元,增长 5.3%四是为推动实现  
我省各市、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近年省财政建立了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稳  
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补助力度,2020 年下达清流县补助资金  
0.53亿元,增长 9%。  
(二)教育支持方面  
长期以来,我省对原中央苏区县教育发展给予重点扶持,  
在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的省级以上奖补资金时,均  
按对县补助的最高比例给予倾斜支持。如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  
补助达 70%(大部分县为 30%-50%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级  
补助达 90%(大部分县为 20%-80%公办幼儿园建设按照最高标  
准予以补助。从 2016 年起,每年安排清流县教育扶贫专项补助  
资金 400万元,支持清流县基础教育发展。2020年清流县共获得  
上述基础教育补助资金共 3777万元。  
(三)交通支持方面  
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对包括清流县在内的原中央苏区县给  
予倾斜支持一是优先将原中央苏区县交通项目申报纳入部、  
省投资建设计划,促进原中央苏区县改善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条  
件。二是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汇报、对接,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  
对原中央苏区县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  
三是加大省级交通资金支持力度,对原中央苏区县普通公路建  
设项目,在定额补助标准基础上,再上浮 10%给予倾斜扶持,其  
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调整为再上浮 20%。  
二、关于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建议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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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与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  
算内投资补助与贴息项目由省级发改委汇总后向国家发改委申  
报,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投资  
项目给予支持2020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清流县 2405万元,  
支持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等多个民生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  
(二)我省原中央苏区县按照西部地区政策执行  
2015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关于明确福建省有关市、  
区)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问题的复函》(发改办地  
区〔2015349号)明确: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和闽东苏区县(市、  
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按照西部地区政策执行。清流县作  
为中央党史研究室认定的原中央苏区县,根据该规定按西部地区  
政策执行。“十三五”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西部地区政策已  
安排三明市县级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8个,已安排投资 5.13亿元。  
(三)积极向上争取更大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加强向国家发改委的沟通汇报,推动国  
家发改委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闽东苏区  
县(市、区)执行西部地区政策,争取更高的补助比例,同时进  
一步用好对口支援单位资源,积极争取更大支持。  
三、关于支持化解债务的建议  
(一)政府债务支持方面  
近年来,省财政在安排新增债务限额时对清流县等中央苏区  
县给予积极支持支持清流县发展2020年核定清流县新增一  
般债务限额 2.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68亿元。其中安排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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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结构调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1 亿  
元,由省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同于财政补  
助,到期后需要偿还,如果将个别县(市、区)地方政府债券资  
金改为拨款或扩大贴息范围,容易引起相互攀比,届时省级财力  
将难以承受。因此,为落实地方政府债券本息的偿还责任,新增  
地方政府债券不宜改为拨款或全部给予债券贴息补助。今后年度  
省财政在核定清流县新增债务限额时将统筹考虑财力水平、债务  
风险、债券资金需求等因素,进一步研究支持。  
(二)激励提升债务风险防控能力方面  
每年财政部下达债务限额后,省财政在进行新增债务限额分  
配时将市债务风险防控情况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激励提升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剑青  
联 系 人:薛承财  
联系电话:0591-87097592  
福建省财政厅  
20214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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