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与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
算内投资补助与贴息项目由省级发改委汇总后向国家发改委申
报,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投资
项目给予支持。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清流县 2405万元,
支持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等多个民生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
(二)我省原中央苏区县按照西部地区政策执行
2015年 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明确福建省有关县(市、
区)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问题的复函》(发改办地
区〔2015〕349号)明确: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和闽东苏区县(市、
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按照西部地区政策执行。清流县作
为中央党史研究室认定的原中央苏区县,根据该规定按西部地区
政策执行。“十三五”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西部地区政策已
安排三明市县级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8个,已安排投资 5.13亿元。
(三)积极向上争取更大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加强向国家发改委的沟通汇报,推动国
家发改委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闽东苏区
县(市、区)执行西部地区政策,争取更高的补助比例,同时进
一步用好对口支援单位资源,积极争取更大支持。
三、关于支持化解债务的建议
(一)政府债务支持方面
近年来,省财政在安排新增债务限额时对清流县等中央苏区
县给予积极支持。为支持清流县发展,2020年核定清流县新增一
般债务限额 2.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68亿元。其中安排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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