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采(控)办 时间:2020-05-19 00:00
闽财建议〔2020136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1707号建议的答复  
雷金梅、龚达元代表代表:  
《关于解决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价格虚高的建(1707号)  
由我单位承办。现对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  
(一)全省网上超市未上架“麦叶喊话器”产品品目。  
根据建议反映网上超市“麦叶喊话器”价格虚高的情况,通过全  
面排查全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上架商品及历史记录,未查询到该  
产品(品目)的任何上架或销售记录。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上架品  
目须在我厅确定的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麦叶喊话器品  
目外产品不能上架销售。  
(二)限额标准下的产品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各级国  
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  
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程和服务,  
- 1 -  
属于政府采购“麦叶喊话器属于现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  
财购〔201829 ,见附件 1)或《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  
额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1916)中的集中采购目录品目,  
不属于法定的政府采购范围内,由采购单位根据内部管理要求或  
财务规定自行采购。  
二、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建设背景、运行管理及效果  
(一)建设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  
意见国发〔201540 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决策部署,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与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融合与创新发展,  
提升政府采购通用类产品采购的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省财政厅牵头建设全省政府采购网上超20175月正式  
启用。  
(二)运行机制。  
1.网上超市产品及采购金额标准。省财政厅根据采购单位  
需求,选择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单位普遍使用的产品,  
建立了网上超市产品品目,制定印发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及采购金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  
201734 ),现行品目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空调机等 9大  
79省级 100万元区市级 50万元30万元  
以下的网上超市品目,可以通过网上超市采购。其中,单个品目  
- 2 -  
年度累计采购量不足 2万元的,可以选择不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2.网上超市日常运行管理。网上超市由省财政厅按照统一  
技术标准和交易规则建设,超市的日常运行管理由设区市级以上  
集中采购机构或指定机构负责。各级网上超市运行管理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网上超市管理细则集及管理供应商理商品价格、  
商品上下架日常管理、代收(付)商品结算资金并对账、处理供  
应商违约违规行为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报送各级  
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省级网上超市日常运行管理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201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  
管理实施细则定了统一的失信处理用扣分规则采购  
人、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三)运行效果。  
网上超市自 2017 5 月上线以来,受到采购单位的欢迎,  
2019 年全省网上超市交易量突破 16 亿元,采购量年均增长超过  
50%购单位累计评价 14.48万笔大部分为好中评传统  
采购方式相比,网上超市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价格确  
定、透明,便于全网对比。网上超市的商品均实行明码标价,采  
购人可以与市场上的电商同类商品价格进行比对,挑选满足采购  
需求的优质优价商品,价格不满意时可以通过竞争性的方式进一  
步争取更低的成交价格,避免因前期市场调研不足、采购需求不  
明确导致预算及实际成交价格偏高的情况。二是选择多样,操作  
便捷。网上超市上架商品超过 2.6万件,单项产品都有不同的品  
- 3 -  
牌、型号供采购人选择。采购人在直购金额范围内,可以直接挑  
选自己满意的产品。在具体操作上,网上超市参照电子商务的交  
易模式,商品挑选、下单到付款环节都可以线上完成,为采购人  
提供了便利。三是程序简便、效率更高,网上超市从计划发起到  
履约验收最快时间仅为 1天,较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  
相比,采购效率大幅提高。同时,考虑到采购单位的临时、紧急  
需求,省级年度累计金额 2万元以下的产品可由采购单位按规定  
自行采购,未强制要求必须通过网上超市实施,更好地满足采购  
单位的工作需要。  
三、多措并举防控网上超市价格过高  
为了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目标,我省政府采购通过制  
度设计、信息系统控制、大数据分析、信息公开等方式,加强价  
格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一)网上超市执行严格的定价规则。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试行>的通知(闽  
财购〔201733 号,见附件 2)第七条的规定,上架商品价格必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省级网上超市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  
大型商城、卖场、商场、市场主流电商平台(京东、国美、苏宁)  
自营店铺等的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该商品的含税市场最低价乘以  
0.9852得高于供应商实体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其他客户  
的成交价格3)上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网内比价的同品牌同型  
号同配置产品的中标(不含单品目采购金额达 100万元以上的公  
开招标项目交价格架商品价格不得高于网内比价的同品  
- 4 -  
牌同型号同配置产品(指单品目采购金额达 100万元以上的公开  
招标项目)中标价的 3%。  
(二)人工审核比对进入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供应商按照上  
述规则确定网上超市拟上架商品的价格后,需一并提交京东、国  
美等大型电商同款在售产品的有效网址链接,供设区市级以上集  
中采购机构或指定机构工作人员在线审核比对。经审核符合网上  
超市商品定价要求的,予以上架。  
(三)网上超市商品允许议价采购。采购单位通过网上超市  
采购时,对于上架商品价格不满意的,可以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试行>的通知(闽  
财购〔201733 )第十三条的规定,通过网上竞价、网上议价  
和网上询价等竞争性方式,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采购人采用网  
上超市中的有关方式均无成交供应商的,可以依法采用其他法定  
采购方式。  
(四)加强网上超市日常运行监管。网上超市由设区市级以  
上交易中心或指定机构,对供应商报价、信息发布、履约等情况  
进行考核。网上超市供应商如发现问题可书面向交易活动所在地  
交易中心或指定机构进行举报。供应商存在未按照规定定价,或  
在市场价格调整后未及时调整上架商品价格等情形被查证属实  
的,相关商品将会被下架处理,同时供应商会被扣分。扣分达到  
一定程度的,将退出网上超市。  
(五)严格执行资产购置标准。对于有购置费预算标准  
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电脑科级为 5000元以内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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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网上公开系统设置了提醒功能,超出购置费预算标准的,系统  
要求必须上传规定证明,防止超标准采购。  
(六)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单位使用政府采购网上  
公开信息系统时,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编制完整的政府采购  
计划。对于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系统要求采购单位进行市  
场调查,将预算编制依据上传系统备查,推动采购单位科学编制  
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限价。  
(七)加强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单位实施采购活动前,需在  
项目公告期间就向社会无偿公开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供应  
商质疑和社会监督。采购结果确定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外,采购合同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将政府采购  
活动置于“阳光下”运行,防止“豪华采购天价采购。  
四、下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的工作安排  
省财政厅将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政  
府采购网上超市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  
发展成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出发点,逐步完善交易规则和系  
统功能,不断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一)指导有关单位加强网上超市价格管理,提升价格的透  
明度和可比性。一是推动网上超市日常运行管理机构引入第三方  
价格指数,加强网上超市商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对比。发挥第三  
方价格指数在价格监测、大数据预警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加强网  
上超市价格的动态管控,对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的商品进行下架处  
理。二是加强网上超市商品间的价格横向对比。通过价格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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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对比等方式,引导采购人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三是探索公  
开价格审核参照商品的网络链接,方便采购人直接对比,提升上  
架产品价格的透明度。  
(二)提升网上超市的标准化与便利性,加强政策宣传及指  
导。一是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和交易规则,健全完善  
网上超市交易机制,合理确定纳入网上超市采购的起点金额,探  
索更加便利的交易流程和支付结算手段,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网上  
超市系统功能。二是指导网上超市日常运行管理机构合理设置供  
应商准入条件,逐步丰富商品种类,促进公平竞争。三是将网上  
超市日常咨询纳入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平台服务范围,及时解答  
当事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四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政策解  
读,细化网上超市操作手册及导引,帮助基层操作单位更好地了  
解网上超市政策,更方便地运用网上超市功能。  
(三)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网上超市日常管理,及时查处违规  
情形。加强对网上超市日常运行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要求网上  
超市日常运行管理机构加强商品价格和供应商日常管理,健全评  
价和退出机制,对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不良行为  
的供应商进行约束,引导供应商诚信经营,净化运营环境。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  
市品目及采购金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7〕  
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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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  
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购〔2017〕  
33 号)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范翔  
联系电话:0591-87097896  
福建省财政厅  
20205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  
委(1。  
宁德市(代表所在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1。  
省政府办公厅(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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