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印发,并 自 2019年起执行。方案按照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
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要求,规范了基本公共服务领
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制定了基本公共
服务保障全省基础标准。其中,对义务教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共同财政事权,省财政对三
明市老区苏区按照不低于 80%的标准承担补助。对属于市县政府
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省财政还将通过
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弥补,2019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
付占比达到 80%以上,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19年,省财政在均衡
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将市县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予以统筹考
虑,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19年安排
三明市均衡性转移支付 21.1亿元,增加 1.1亿元,增长 5.7%,
有力支持三明各市、县(区)统筹推进生态建设、脱贫攻坚、乡
村振兴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三是给予老区苏区更多专项扶持。省财政从 2015 年起增设
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由我省 52个苏区统筹用于急需解决的
社会事业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三明市 1.92亿元。同时,
不断加大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支持老区苏区民
生事务和革命遗址保护等专门事务加快建设发展,其中 2019年安
排三明市 2.28 亿元,增长 2.4%。在此基础上,为帮助老区苏区
缓解减收压力实现财政稳定运行,2019年,省财政多渠道筹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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