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支持老区苏区民生事务和革
命遗址保护等专门事务加快建设发展,其中 2019年安排沙县 2350
万元。为帮助老区苏区缓解减收压力实现财政稳定运行,2019年,
省财政还多渠道筹措资金,安排老区苏区等财政困难地区一次性
财力补助,其中沙县 700万元。
二、助力平衡老区苏区脱贫攻坚资金供求
对我省老区苏区中的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财
政进一步加大了倾斜支持,一是在其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基础
上,再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每县单独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
1000万元,统筹用于已出台各项重大民生政策支出;每县安排社
会事业专项资金 1000万元,支持急需解决的卫生、文化、体育等
社会事业项目;每县每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1 亿元,由省级
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块下达县域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 1.5亿元,由各地整合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2019
年,省财政共计安排三明市上述相关补助资金 2.12 亿元,增长
8.8%。二是出台《福建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专
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老区苏区特别是 23个省级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省级工业园区加快财源培植。2019年,下达革命老区
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专项资金 2000万元,支持老区苏区中的 8
个省级扶贫开发县省级工业园区建设;2020-2021年,每年继续安
排 2000万元支持老区苏区中 16个省级扶贫开发县(每年 8个县)
省级工业园区建设。三是 2019 年下达三明扶贫综合试验区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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