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6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20-05-19 00:00
闽财建议〔202071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1369 号建议的答复  
汪志红代表:  
《关于支持中央苏区县发展的建议1369号)收悉。现  
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  
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财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  
府一系列支持促进老区苏区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和可  
持续发展,不断加大对老区苏区财力下沉力度,全力支持老区苏  
区加快发展。  
一、着力增强老区苏区财力保障  
近年来,省财政持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一般性转移支  
付规模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2019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  
付占比预计达到 80%以上,其中重点加大了对老区苏区民生领域  
财政政策倾斜支持。  
- 1 -  
一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19财政在均衡性转移  
支付资金分配时,将市县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予以统筹考虑,进  
一步加大了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2019年安排沙县均  
衡性转移支付 2762万元,增长 12.5%,支持统筹推进生态建设、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二是增强基本财力保障能力。近期,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  
财政修订完善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其中一是扩大补助范  
将我省(不含厦门)除闽侯、晋江、石狮外的其余 65个老区  
苏区县(市、区)全部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二  
加大补助资金规模。积极统筹省级自有财力和中央补助,加大  
省对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规模,并建立稳定增长机  
制,确保每年省级配套资金增幅不低于上一年度中央对我省奖补  
资金增幅。三是增加特定事项补助新增对落实重大减税降费政  
策等特定事项给予阶段性补助内容,帮助老区苏区等困难地区财  
政稳定运行。  
2019年,省财政将三明市梅列区、永安市新增纳入县级基本  
财力保障补助范围至此,三明 12全部纳入省  
补助范围排沙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 2071万元,  
增长 107.1%。  
三是加大老区苏区专项扶持省财政从 2015年起设立原中央  
苏区财力补助52个苏区统筹用于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或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沙县 1600万元断加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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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支持老区苏区民生事务和革  
命遗址保护等专门事务加快建设发展2019年安排沙县 2350  
万元帮助老区苏区缓解减收压力实现财政稳定运2019年,  
省财政还多渠道筹措资金,安排老区苏区等财政困难地区一次性  
财力补助,其中沙县 700万元。  
二、助力平衡老区苏区脱贫攻坚资金供求  
对我省老区苏区中的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财  
政进一步加大了倾斜支持,一是在其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基础  
上,再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每县单独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  
1000万元筹用于已出台各项重大民生政策支县安排社  
会事业专项资金 1000万元持急需解决的卫生育等  
社会事业项目县每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1 亿元省级  
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块下达县域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 1.5亿元各地整合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2019  
年,省财政共计安排三明市上述相关补助资金 2.12 亿元,增长  
8.8%二是出台《福建省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专  
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老区苏区特别是 23个省级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省级工业园区加快财源培植2019达革命老区  
中央苏区县财源增长点专项资金 2000万元持老区苏区中的 8  
个省级扶贫开发县省级工业园区建设;2020-2021年继续安  
2000万元支持老区苏区中 16个省级扶贫开发每年 8个县)  
省级工业园区建设。三是 2019 年下达三明扶贫综合试验区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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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支持做好脱贫攻坚有关工作。  
三、推动实现老区苏区生态绿色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大生态保  
护补偿力度一是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19年  
安排下达 22.14 亿元,其中三明市 4.8 亿元,补助规模较 2012  
年设立之初增长 3.8倍,有效提高生态功能重点地区的生态环保  
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逐步加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力度。  
2017 年我省修订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全  
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市县横向补偿机制,并将三  
明市所辖 10个县(市)全部纳入补偿机制范围。2017-2019年,  
共下达三明市重点流域县资金 9.04亿元其统筹用于流域污染  
治理和生态保护。三是建立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8年,  
福建省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行方补偿资金与森林  
覆盖率、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11  
项指标挂钩。方案实施范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的县市和纳入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的 23个县市明市的建  
流等 7个县包含在内2019年省财政共下达综合性生态保  
护补偿提升性奖励资金 3.3亿元中三明市获得奖励资金 8000  
万元。四是 2019 年下达三明市省级以上财政水利建设补助资金  
4.54亿元持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终端配套设施建设统  
筹推进万里生态水系、综合治水改革试点、高效节水灌溉、中小  
河流治理等达三明市省以上水土流失治理补助资金 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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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宁化县等持续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  
四、加强老区苏区政府债券支持  
近年来,省财政在安排新增债务限额时对沙县等中央苏区县  
予以了支持,如 2019 年省财政核定沙县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1.16  
亿元项债务限额 8.85亿元时考虑到还本付息压力排  
10年期再融资债券额度 1.79亿元。2020年省财政已提前下达沙  
县新增一般债务限额 0.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3.5亿元,待财政  
部核定我省全年限额后厅还将统筹考虑财力水务风险、  
债券资金需求等因素,进一步研究支持。同时,我厅将积极向财  
政部争取再融资债券发行额度,届时,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积  
极研究继续发行 10 年期等长期限再融资债券,缓解基层偿债压  
力。  
五、积极争取中央支持  
经积极争取,财政部对我省老区苏区给予了极大倾斜支持。  
2010年以后中央新出台民生包括已出台政策调整标准或  
扩大范围央按照江西省原中央苏区县与我省的补助政策差额  
安排补助2014年起年在原中央苏区县财力补助规模基础  
上,再上浮 80%。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设区市及省直部  
门,继续加强与财政部的联系沟通,争取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  
我省沙县等老区苏区的支持力度。  
今后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沙县等原中央苏区的财力支持,  
促进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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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等财  
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力度续增强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粮食主产区的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加大苏区老区财力保障和统筹  
平衡能力。二是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向中央财政积极反映我省苏区  
实际情况和困难,努力争取中央财政更多财力补助、债券支持和  
优惠政策。三是支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撤县改区,自国  
务院批准成立设区的市辖区之年起 5年内,涉及省级财政体制分  
成部分不予集中。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剑青  
联 系 人:赵晓静  
联系电话:0591-87097850  
福建省财政厅  
20205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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