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4-29 00:00
闽财建议〔2020〕137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719 号建议的答复
钟爱雪、左允文、刘赟、肖玉、林忠伟、钟冬季、施卫东、袁华
军、徐文平、郭亦畅、郭玮韡、龚达元、雷金梅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建议》(第 1719号)收悉。
你们对我省发展海洋经济,推动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提出了很好的
建议,现将我厅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财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
建设海洋强省的工作部署,出台财政支持政策,保障财政资金投
入,积极支持我省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海洋渔业资源保
护、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海洋产业发展等,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
发展。
一、支持加快我省渔港建设
2016年-2018年,省财政安排渔港建设及改造提升补助资金
10.69 亿元,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心、一级、二级、三级渔港和避
风锚地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安全可靠、管理规范的渔业防灾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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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体系,并逐步完善渔港功能,为渔业经营者提供渔船安全避风、
渔货集散、渔业生产、加工贸易等场所,推动渔业现代化发展。
2020年 3月-4月,省财政厅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发改委出台
《福建省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和《福建省实施渔
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并制定渔港建设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预计投入渔港建设补助资金超 20亿元,其中对扶
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渔港建设项目加大补助力度,补助标准较一
般县提高 10%。
二、支持海洋与渔业资源保护
2016-2019年,安排省级以上专项资金 3.68亿元支持海洋与
渔业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保护修复,推动水域环境资源现状调查
(监测)与整治修复、渔业资源动态监测与保护管理、内陆渔业
水域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等,支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官
井洋大黄鱼保护区等建设,支持省级以上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水
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不断提高增殖放流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
防外来种和杂交种入侵,提高放流苗种质量。
三、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支持设施渔业。2016-2019 年,省级以上财政安排专
项资金 5.8亿元支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对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
工厂化养殖基地、全塑胶养殖网箱、抗风浪深水养殖大网箱、全
塑胶养殖渔排、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筏式吊养浮球(高密度聚
乙烯塑料)、生态养殖网箱平台、水产种业基地、标准化莲(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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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塘等建设项目以及深远海智能型养殖网箱系统、筏式养殖玻璃
钢撑杆等新型养殖设施和设备的建设项目予以补助支持。
(二)提升渔业经营专业化水平。安排海洋渔业结构调整专
项资金 2.3亿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
建设和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重点支持水产原良种保种选育、
原良种亲本更新、种质鉴定及原良种场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
件的渔业专业合作社按照每家 10万元给予补助,鼓励渔业专业合
作组织规范化建设。
四、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6-2019 年,省级财政安排 4.8 亿元支持我省海洋生物医
药及制品、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现代水产冷链物流工程
等建设项目,推动海洋产业做大做强。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突
出区域特点,优化资源配置,2019年起,省财政厅会同省海洋与
渔业局开展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建设工作,推动示范县在海洋经
济发展中发挥创新引领示范作用。2020年,省级财政已下达海洋
产业示范县补助资金 9000万元,支持连江县、石狮市、秀屿区开
展示范县建设工作。
五、鼓励远洋渔业发展
(一)支持远洋渔业装备更新和人才引进。2016-2019 年,
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36 亿元,一是实施远洋渔船更新改造
贷款贴息,按照贷款余额 5%-8%对符合条件的远洋渔船给予贷款
贴息补助,每艘船贴息不超过两年。二是支持小型过洋性远洋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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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更新改造,省级财政和设区市财政分别给予渔船造价 5%的补
助。三是安排远洋渔船转产技改补助资金,对受入渔国政策调整
影响而实施远洋渔船作业方式技术改造,继续留在入渔国生产的
远洋渔船,每艘补助 20万元。四是安排聘请境外船长补助资金,
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聘请从业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熟悉国际渔
业管理规定的境外远洋渔船职务船员,以进一步提升远洋渔业开
发和管理水平。同时,2019-2020 年,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远洋
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 5.65亿元,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补助资
金 5.58亿元,加大力度推动我省远洋渔业发展。
(二)支持连江县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建设。一是推动远洋
渔业基地和渔港项目早开工、早建成,远洋渔业基地渔港建设的
前期费用可按规定申请补助。二是按照渔港项目核定总投资的
65%给予我省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配套渔港建设补助经费,保障远
洋渔业基地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
六、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推动海洋产业发展,省级财政利用农业保险金融政
策,为高风险的海洋渔业保驾护航。目前已推出渔工保险、渔船
保险、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宁德海上渔排升级改造项目保险
等。2019年各类渔业保险保费收入 2.6亿元,财政保费补贴 0.51
亿元,有效分散渔业生产经营风险,满足渔民参保需求,促进了
渔区发展稳定。
今后在推进海洋强省建设过程中,我厅将认真落实相关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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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管理,发挥
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
议,共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
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史若昀
联系电话:0591-87097480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4月 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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