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0-04-29 00:00
闽财建议〔2020〕14号
答复类别: 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088 号建议的答复
陆盛彪代表:
《关于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 1088号)由我
单位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福建银保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
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对我省贯彻
落实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推
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为我省
出台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思路。
我省从 2006 年启动农业保险试点。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
支持下,我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稳步推动我省农业保险
的增品、提标、扩面,形成农业保险的良性发展机制,农业保险
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目前全省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水
稻种植(制种)、马铃薯种植、养殖业、森林综合、农村住房、渔
业互助、产业扶贫、烟叶种植、设施农业、生猪蔬菜目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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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枇杷气象指数等。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连续多年列入省委、
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9年全年共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
金 4.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 1.83亿元,省级财政补贴 2.71
亿元,向全省农户提供风险保障 3000多亿元,为化解农业各种风
险、帮助农户及时恢复生产、避免因灾致贫和因灾返贫、促进农
村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推进农业保险品种创新。为满足不同农业保险主体需求,
我省近年结合福建实际,在已有的水稻种植(制种)、养殖业、森
林综合、农房基础+叠加、渔业互助、设施花卉、烟叶、生猪蔬菜
目标价格保险等险种的基础上,试点开展了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
险、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大大丰富
了我省天气指数保险品种。完善设施农业保险方案,会同有关部
门制定出台《福建省设施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在原有险种基础上,
扩大设施农业保险棚型、棚内作物保险、设施畜禽保险和设施食
用菌保险范围,调整优化保险费率。鼓励地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
险创新试点,如:龙岩市开展的“三农”综合保险试点,涵盖了
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民小额信贷保险、农业生产小额贷款
保证保险、务工农民小额保险等事关民生的险种;三明市推出大
田农作物+农户意外伤害+贫困学生助学平安的组合式扶贫保险,
帮助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的贫困农户规避风险;寿宁、邵武、
莆田等地推出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帮助农户规避气象巨灾风
险。
二、逐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支持各设区市采取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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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确定森林综合保险的承保公司,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各市森
林综合保险的保额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最高可达每亩 1080元。为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有关要
求,将我省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每头 1000元增加至每头 1500元,
育肥猪保险保额从每头 500元增加至每头 800元,提高养殖户投
保积极性。农房保险在原有基础保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增加
叠加保险,构建了一套“低保费、广覆盖、统一保”的风险分散
机制,同时增强了农户参与意识和农户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逐
步扩大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试点范围,并调整省级财政补贴
拨付的方式,切实降低试点地区的水产养殖户的保费负担水平,
有利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做好春季农
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2020年初,将水稻种植
保险的保额由原来的每亩 400元提高到每亩 500元,费率仍维持
3%不变,在尽量不增加农户负担的基础上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提
高后的保额已达到发改部门最新公布的平均直接物化成本,可以
覆盖农户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等成本,提高了农业整体抗
风险能力。
三、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并由省
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将全省建档立
卡贫困人口从事的农业产业项目全部纳入产业扶贫保险保障范
围,财政部门通过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为贫困户量身定制保
险方案,贫困户个人承担保费比例为 10%,实现贫困户产业项目
应保尽保,助力其脱贫。2019年底,省财政厅下达建档立卡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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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产业扶贫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953.32万元,用于补助项
目启动实施以来至 2019年 11月 20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营综
合险总保费中省级财政应承担的部分(总保费的 54%),为 41786
户数的投保贫困户提供了 3.91亿元的风险保障。
四、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服务。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充分运用大
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技术,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能
力建设,解决定损难、理赔难的问题。如: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
司上线全国首款移动端与农险新业务系统对接的农险理赔辅助系
统,实现了育肥猪“一拍知重”识别、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精
准标识定位和定损单自动生成等功能;组建全省第一支无人机团
队,为农业保险重大理赔工作提供无人机查勘服务,可快速、准
确地对一些难以精确测算面积或者测算工作量较大的地块进行验
标,大幅提高农险理赔效率。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保
险服务网络,并通过“三农”微信公众号,搭载手机移动承保及
查勘理赔功能,植入产业扶贫保险模块,提升承保理赔效率。
五、支持合理安排农业保险再保险。指导保险机构用好用足
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的平台优势,根据保险机构自身业务
特点和经营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农业保险再保险,如森林综合保
险、水稻种植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等险种都安排了再保险。督
促我省辖内保险公司认真落实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
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计提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另按人民
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
指导意见》,国家将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完善我国农业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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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体系,我省将配合做好农业再保险有关工作。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继续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
工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
的原则,推动出台我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重点
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尽快出台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
实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我单位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银
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草拟我省的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农业保险发
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开展地
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稳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
保险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水
平、完善风险分散机制和落实便民惠民政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和改革方向,该工作方案已经报送省政府,经我省全面深化改革
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印发实施,并将由我单位同省农业农村
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银保监局等部门和单位,
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农业保险有关工作。
二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巩固提升水稻种植、森林综合保险、农房保险等的覆盖面,逐步
扩大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养殖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有效实施
渔业互助、设施农业、烟叶种植等保险。鼓励实施农田基本建设、
江海堤防等涉农保险。针对不同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开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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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鼓励各地做大做优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以
奖代补资金支持。
三是稳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按照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
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的原则,建立农业保险各类险种保障
水平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水稻、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从
“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积极争取纳入中央财政
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市、
县增加保费补贴比例。
四是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满足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
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满足多元化的
风险保障需求。不断完善台风指数保险、低温气象指数保险,鼓
励市县进一步创新开展“三农”综合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
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
问题。
五是落实便民惠民政策,规范管理农业保险市场。积极协调
配合监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
化,开展农业保险条款解读和宣传。要求保险机构要做到惠农政
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要健
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实行无赔款
优待政策,对本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的投保农户,在下一保险期限
内给予一定保险费减免优惠。支持、鼓励保险机构不将农业保险
业务损益作为业绩主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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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我单位将积极配合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银保监局等部
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及
时沟通、共享农业保险工作相关数据、信息,加强农业保险与其
他农业相关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建立以服务
能力为导向的保险机构招投标制度,促进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
产品创新,督促保险机构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鼓
励和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保。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刘星筠
联系电话:0591-87097435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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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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