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4-29 00:00
闽财建202061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1287 号建议的答复  
郭滨东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少数民族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建(第  
1287号)由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办理。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少数民族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建议对于做好村级  
组织运转保障工作很有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省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少数民族贫困村力度  
2019财政厅及时下达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级少  
数民族专项资金共计 6071万元,资金重点支持 23个省级扶贫开  
发工作重点县中的 148个民族村和全省建档立卡的少数民族贫困  
村加快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乡村经济加快发展,  
带动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增收脱2020排省级少数民族补  
助款 2300万元,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3533万元,少数民  
族补助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到县级,各地可结合当地情  
况安排用于扶持少数民族村发展;同时每年省级下达少数民族贫  
- 1 -  
困村整村推进资金 200万元,对 10个人均年收入低于 4500元的  
民族村予以每村每年 20万元的补助于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  
区发展经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工作。  
级财政强化包括少数民族村在内的村级组织经费保障  
主体  
为了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省级财政近年来不断  
加大支持力度,在 2013年新增村干部基本报酬以奖代补 1.76亿  
高村级组织运转 3亿元基础上2016年又安排 2亿元用于  
增加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到目前省级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安  
排达 12.98亿元均达到 9.37万元时各级财政统筹上级补  
助和本级预算资金,落实村干部报酬,逐步提高包括少数民族村  
在内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  
三、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包括少数民族村在内的村级  
组织提供稳定收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实施。经省政府同意,20179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  
厅和省扶贫办联合下文《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  
通知2017-2019年连续三年累计投入 11.61亿元现全省  
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覆括少数  
民族贫困村在内的试点采取“市县统一运营、村级集体受益”的  
办法组织实施,每村 60 万元补助资金中,50 万元由县级组织运  
营,收益由县级返还试点村;10万元由设区市组织运营,收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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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县级运营项目的托底和激励资金。在此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  
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 2019年又组织扶持了包括少数民族  
村在内的村级集体经济 280个村2020年继续扶持 543个村通  
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  
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  
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  
形式统计省已运营的试点村村均年增加收入已达到 3.57  
万元。随着项目稳定运营和收益按合同约定返还,全省试点村获  
得收益将逐年增加,进一步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会同省直有  
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实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支持力度,  
切实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大力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特别  
是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清产核资成果,积极推进资源  
变资产、资产变股份、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增强集体经济  
发展活力和实力励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府帮扶资金等,  
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  
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少数民族村经济  
社会发展,实现少数民族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  
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共同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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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署名:韩 健  
联 系 人:吴鹭航  
联系电话:87097572  
福建省财政厅  
20204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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