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0-04-17 00:00
闽财建议〔2020〕150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 1429 号建议的答复
温晓红代表:
《关于加强农村农业保险的建议》(第 1429号)由我单位会
同福建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办理。
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大农业保险扶持力度、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相关
建议,对我省农业保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从 2006 年启动农业保险试点。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
支持下,我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稳步推动我省农业保险
的增品、提标、扩面,形成农业保险的良性发展机制,农业保险
的功能作用日益凸显。目前全省实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水
稻种植(制种)、马铃薯种植、养殖业、森林综合、农村住房、渔
业互助、产业扶贫、烟叶种植、设施农业、生猪蔬菜目标价格、
茶叶枇杷气象指数等。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连续多年列入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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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9年全年共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
金 4.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 1.83亿元,省级财政补贴 2.71
亿元,向全省农户提供风险保障 3000多亿元,为化解农业各种风
险、帮助农户及时恢复生产、避免因灾致贫和因灾返贫、促进农
村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逐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为做好春季农业生产,保
障农民利益,稳定粮食生产,将水稻种植保险的保额由原来的每
亩 400元提高到每亩 500元,费率仍维持 3%不变,在尽量不增加
农户负担的基础上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提高后的保额已达到发改
部门最新公布的平均直接物化成本,可以覆盖农户恢复生产所需
的种子、化肥等成本,提高了农业整体抗风险能力。为贯彻落实
中央和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有关要求,将我
省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从每头 1000元增加至每头 1500元,育肥猪
保险保额从每头 500元增加至每头 800元,提高养殖户投保积极
性。逐步扩大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试点范围,并调整省级财
政补贴拨付的方式,切实降低试点地区的水产养殖户的保费负担
水平,有利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支持各
设区市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森林综合保险的承保公司,通过引入
竞争机制,各市森林综合保险的保额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最高可
达每亩 1080元。
二、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并由省
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将全省建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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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贫困人口从事的农业产业项目全部纳入产业扶贫保险保障范
围,财政部门通过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为贫困户量身定制保
险方案,贫困户个人承担保费比例为 10%,实现贫困户产业项目
应保尽保,助力其脱贫。2019年底,省财政厅下达建档立卡贫困
户产业扶贫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953.32万元,用于补助项
目启动实施以来至 2019年 11月 20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营综
合险总保费中省级财政应承担的部分(总保费的 54%),为 41786
户数的投保贫困户提供了 3.91亿元的风险保障。
三、推进农业保险品种创新。为满足不同农业保险主体需求,
我省近年结合福建实际,在已有的水稻种植(制种)、养殖业、森
林综合、农房基础+叠加、渔业互助、设施花卉、烟叶、生猪蔬菜
目标价格保险等险种的基础上,试点开展了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
险、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大大丰富
了我省天气指数保险品种。完善设施农业保险方案,会同有关部
门制定出台《福建省设施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在原有险种基础上,
扩大设施农业保险棚型、棚内作物保险、设施畜禽保险和设施食
用菌保险范围,调整优化保险费率。鼓励地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
险创新试点,如:龙岩市开展的“三农”综合保险试点,涵盖了
小额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民小额信贷保险、农业生产小额贷款
保证保险、务工农民小额保险等事关民生的险种;三明市推出大
田农作物+农户意外伤害+贫困学生助学平安的组合式扶贫保险,
帮助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的贫困农户规避风险;寿宁、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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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等地推出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帮助农户规避气象巨灾风
险。
四、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服务。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充分运用大
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技术,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能
力建设,解决定损难、理赔难的问题。如: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
司上线全国首款移动端与农险新业务系统对接的农险理赔辅助系
统,实现了育肥猪“一拍知重”识别、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精
准标识定位和定损单自动生成等功能;组建全省第一支无人机团
队,为农业保险重大理赔工作提供无人机查勘服务,可快速、准
确地对一些难以精确测算面积或者测算工作量较大的地块进行验
标,大幅提高农险理赔效率。
五、支持合理安排农业保险再保险。指导保险机构用好用足
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的平台优势,根据保险机构自身业务
特点和经营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农业保险再保险,如森林综合保
险、水稻种植保险、育肥猪养殖保险等险种都安排了再保险。另
按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
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家将组建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完善我国农
业再保险体系,我们将按中央要求抓好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
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自主自愿,协调推进”的原则,加大政策宣传指导力度,提高农
业保险服务能力,不断推进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品种创新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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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完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
保险产品体系,满足多元化的风险保障需求,积极争取纳入中央
财政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推动农业保险
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从“保成本”
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更好地满
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刘星筠
联系电话:0591-87097435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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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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