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12号建议的分办意见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9-06-17 00:00
闽财建议〔2019〕129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1812 号建议的答复
陈展弘代表:
《关于加快我省人工智能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建议》(第
18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
议对于我省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现将我省财政投入人工智能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情况反馈如
下:
一、支持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发展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
意见》(闽政„2017‟11号)精神,省财政每年筹集专项资金 16
亿元,用于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2018年,省财政厅会
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福建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
审遴选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福建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其中,厦门大学统计和数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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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科群、福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科进入了高峰学科建设学
科;华侨大学软件工程学科群、数据科学学科群,福建师范大学
大数据挖掘与应用学科群进入了高原学科建设学科。上述计算机
相关学科将在今后一个周期内成为我省重点建设发展的学科,并
得到省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
二、提高人工智能相关学科生均拨款水平
近年来,我省不断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2019年,省
财政厅、教育厅研究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
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专项支出和基本
支出比例,大幅度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其中高职从
5000元/生提高到 12000元/生;本科从 7000元/生提高到 12000
元/生。通过改革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特别是教
育经费使用权,在提高我省计算机、控制、软件工程等人工智能
相关专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有利于高校根据办学实际和发展
重点,统筹用于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三、出台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意见
会同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将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
列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的
通知》的七条措施之一,提出充分发挥数字福建建设成果作用,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分类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开放,
制定数据资源开放政策和操作细则。充分发挥数字福建大数据技
术服务中心和海峡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公共平台作用,培育基于大
数据的人工智能企业。对企业使用人工能数据资源所产生的费用,
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券补助范围。设立“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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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省级科技重大专项,聚焦物联网、机器视觉、智能机器人、
智能芯片、智能制造以及智慧海洋等重点领域,支持产学研联合
实施重大专项专题。支持成立省级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促进人工智能重点领域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产业发展的交
换与融合。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工智能新技术、新
产品研发、应用和产业化,符合条件的,由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
资金给予补助。支持在智慧城市和智能安防等建设工程中开展人
工智能新产品示范应用,助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四、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引育高层次人才
201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育高层次创新
创业人才(团队)。2018 年起,省财政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的
引进和培育支持力度,将省级人才专项资金增加到 4.5亿元。按
照规定,给予入选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团队
300万元、海外人才 200万元、国内人才 100万元补助;入选福
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的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 25-200
万元安家补助;入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 6类特
殊支持高层次人才,予以 30-80万元的资金扶持。我省人工智能
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只要符合上述人才引进政策,均可
按照程序申请补助。
下一阶段,省财政将认真吸收您所提出的宝贵建议,会同省
教育厅、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我省人工智能学科建设和
人才培养的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举措,提高高校人工智能
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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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1-87097611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5月 2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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