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仍然每年给予邵武等 14个县(市)补助资金各 1000万元。
考虑到中央已在加快研究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抓
紧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省财政将密切关注中央税制改革及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情况,适时研究完善我省对市县财政
体制,同时对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机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
善。针对近年来邵武等地区收入及财力情况发生的实际变化,为
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省财政已不断增加了对
邵武等地区的补助力度。其中:
一是 2017 年,我省完善了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选择影响
各地标准财政收支的客观经济社会因素、兼顾实际财政收支情况
和财政困难程度等,重新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进行了测算
分配。2018年下达邵武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 3474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1029万元,增长 42.1%。
二是 2017 年,省财政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
法,充分考虑邵武市财力状况,大幅提高了对邵武市的奖补力度。
对邵武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从 2016 年的 182 万元增加到
2018年的 1880万元,增长 9.3倍。
三是每年给予邵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2009-2018 年已累计
安排补助资金 18114万元,支持其发展革命老区民生事务和革命
遗址保护等老区专门事务;从 2015年起,省财政专门增加设立原
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每年给予邵武补助资金 1600万元,支持
其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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