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9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9-06-04 00:00
闽财建议〔2019140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898 号建议的答复  
张文敏、林绍坤、李志洪代表:  
《关于将我省 23 个省级贫困县民生领域教育补短板项目建  
设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1898号)收悉。现答复如  
下:  
2011 年起,省财政在安排教育一般转移支付和各类教育  
专项补助诏安县按最高比例和最高标准给予补“全  
面改薄务教育保障机制等项目省级补助比例达到 80%中  
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达到 70%(大部分县为 30%-50%认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决策部署,强化履行教育扶贫政治责任,切实把教育扶贫作为一  
项重要任务全力推进,省财政主动研究扶贫政策,精准发力,  
2016-2018年积极筹措资金 9.59亿元,支持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教育发展。  
- 1 -  
一、省级设立教育扶贫专项资金  
2016-2020财政每年安排 23个贫困县每县教育扶贫资  
400万元,支持其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三年来安排资金  
2.76亿元,其中,安排诏安县扶贫资金 1200万元。  
二、着力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  
一是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向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  
斜,公办园建设允许其增报 1个项目,补助资金按最高档比例安  
排,每县最高可增加补助 480 万元,三年来增加安排资金 2.23  
亿元。二是在安排“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补助资金时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助资金除按最高  
档比例安排外,每县另外增加安排补助 150万元,三年来增加安  
排补助资金 10350万元。  
三、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省财政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把教师队伍  
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优先  
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紧迫领域力支持 23个省级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县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实施“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省财  
政按每人每年 1.5万元标准,补助 23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  
点 县 补充农村教师,2016-2018 年省财排专项补助资金  
18668 元,其中,安排诏安县补助资金 1752 元。  
二是实施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对赴 23 个省级扶贫  
- 2 -  
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任教满 1 年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年退学费  
5000续退费 42016-2018年省财政排补助资金 3444  
万元,其中,安排诏安县补助资金 407 元。  
三是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省财政对 23个省级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予以综合奖补补助乡村  
教师(含各地纳入的边远镇区)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享受乡  
村教师生活补助,在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 300元标准的基础上,  
逐年提高补助标准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  
人每月不低于 400元,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500元。  
2017-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2813万元,其中,安排诏  
安县补助资金 1489万元。  
四是支持赴贫困地区巡回支教。近年来,省财政鼓励和支持  
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部分原苏区老区县开展幼儿园教师远程培  
训和定点送培,目前全省已设立巡回支教资助点 472个,以巡回  
支教带动教师交流学习进贫困地区教师素质提2018年省  
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补助资金 1467万元助新增支教  
8个,补助志愿者 734人,多举措帮扶贫困县提升师资队伍水  
平。  
您们提出建议省政府将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  
民生补短板的建设资金列入省财政预算,当前,在减税降费、财  
力吃紧的情况下里财政无法承担2019年省财政将继续按最  
高比例和最高标准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专项补助资金,  
- 3 -  
支持 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教育发展,补齐教育民生短板。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林微  
联系电话:0591-87097270  
福建省财政厅  
20195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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