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
省财政按每人每年 1.5万元标准,补助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补充农村教师,2016-2018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
资金 18668 万元,其中,安排霞浦县补助资金 1247 万元。
二、实施“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
对赴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任教满 1 年的大学
毕业生每人每年退学费 5000元,连续退费 4年,2016-2018年省
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3444 万元,其中,安排霞浦县补助资金
146 万元。
三、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省财政对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予以奖补,补助乡村教师(含各地纳入的边远镇区)除享受乡镇
工作补贴外,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 300
元标准的基础上,逐年提高补助标准,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生活
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400元,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
不低于 500元。2017-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2813万元,
其中,安排霞浦县补助资金 787万元。
四、支持赴贫困地区巡回支教
近年来,省财政鼓励和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部分原苏
区老区县开展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和定点送培,目前全省已设立
巡回支教资助点 472个,以巡回支教带动教师交流学习,促进贫
困地区教师素质提升。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补
助资金 1467万元,补助新增支教点 8个,补助志愿者 734人,多
举措帮扶贫困县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对于您们提出的“教师缺编临聘教师按正式教师待遇由省政
府保障所需基本经费”的问题,由于国家实施减税降费,省级财
力吃紧,目前应执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