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9-06-04 00:00
闽财建议〔201937号  
答复类别:C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220 号建议的答复  
李捷增、雷奶铭、吴明、钟智儿代表:  
《关于增加农村教师编制问题的建议1220号)收悉。  
现答复如下:  
2011 年起,省财政在安排教育一般转移支付和各类教育  
专项补助霞浦县按最高比例和最高标准给予补“全  
面改薄务教育保障机制等项目省级补助比例达到 80%中  
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达到 70%(大部分县为 30%-50%为认真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决策部署,强化履行教育扶贫政治责任,切实把教育扶贫作为一  
项重要任务全力推进,省财政主动研究扶贫政策,精准发力,  
2016-2018年积极筹措资金 9.59亿元,支持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教育发展。  
省财政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把教师队伍  
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优先  
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紧迫领域力支持 23个省级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县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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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  
省财政按每人每年 1.5万元标准23 省级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充农村教师2016-2018年省财政排专项补助  
资金 18668 元,其中,安排霞浦县补助资金 1247 元。  
二、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  
对赴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任教满 1 年的大学  
毕业生每人每年退学费 5000续退费 42016-2018年省  
财政排补助资金 3444 排霞浦县补助资金  
146 元。  
三、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省财政对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予以奖补,补助乡村教师(含各地纳入的边远镇区)除享受乡镇  
工作补贴外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 300  
元标准的基础上年提高补助标准2018年全省乡村教师生活  
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400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  
不低于 5002017-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2813万元,  
其中,安排霞浦县补助资金 787万元。  
四、支持赴贫困地区巡回支教  
近年来,省财政鼓励和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部分原苏  
区老区县开展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和定点送培,目前全省已设立  
巡回支教资助点 472个,以巡回支教带动教师交流学习,促进贫  
困地区教师素质提升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补  
助资金 1467万元助新增支教点 8助志愿者 734多  
举措帮扶贫困县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对于您们提出的“教师缺编临聘教师按正式教师待遇由省政  
府保障所需基本经费”的问题,由于国家实施减税降费,省级财  
力吃紧,目前应执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  
- 2 -  
实施意见闽委〔201813无法增编的地区探索实行“人  
员控制数”管理试点工作,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  
财政预算。  
2019 年省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 23 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教  
育发展,按最高比例和最高标准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专  
项补助资金续加大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师资队伍建  
设投入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好农村教师的待遇,支持贫困县补齐  
教育民生短板,促进贫困县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强  
联 系 人:林微  
联系电话:0591-87097270  
福建省财政厅  
20195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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