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闽
科财„2017‟4号),分别从鼓励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放贷,
加大设立创投机构力度和加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引导,
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推动科技保险、科技担
保、科技金融结合试验区等创新工作,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公共
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的组织和资金保障等 6个方面着手,
全面促进我省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具体包括:一是持续实施科
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科技银行按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按贷款利息 12.5%补贴,累
计为 100 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约 11 亿元。二是持续实施科
技保险补贴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保险、关键研发设备
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 8个险种进行保费补贴,补贴标准为
保费的 10-25%,发放科技保险补贴 2100多万元,400多家次高新
技术企业获得 300多亿元风险保障。三是持续实施专利质押贷款
贴息政策,对专利质押贷款进行 50%贴息。四是启动实施科技型
小微企业贷款试点工作。2019年,省财政安排 2亿元设立省扶持
创新行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商业银行及
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
支持并为企业提供适当的融资保费补助。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贷款(以下简称“科技贷”)业务的风险由科技贷补偿金、企业、
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等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具体为:满足科技型
中小微企业生产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需要,贷款期限一年以内,
可采取分期或者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自助可循环等方式,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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