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9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预算处 时间:2019-05-19 00:00
闽财建议〔201968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397 号建议的答复  
胡宗礼诸建华赵大建周远韬、林旭阳、张碧聪黄正芬、  
林善平丘毅、黄景青、余向红、吴炎泉、苏建旗、汤文代表:  
《关于关于延续武夷新区开发建设相关扶持政策的建议的建  
13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延续武夷新区财政扶持政策问题  
考虑武夷新区建设发展需求,省财政积极提出武夷新区财政  
扶持政策延续意见,并已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具体内容一是  
2019-2020 年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 3 亿元,由南平市政府采取股  
权投资形式,专项支持武夷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二是  
省级有关部门列收列支的规费,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武  
夷新区加快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21 号)规定,  
由有关部门通过安排支出的形式予以支持三是 2019-2020年省  
- 1 -  
直有关部门专项资金中每年继续捆绑 0.5亿元支持武夷新区相关  
重点项目建设,其中:省财政厅 0.3亿元、省发改委 0.2亿元。  
四是为支持南平市发展20152018财政分别下达南平市  
新增债务限额 17.19亿元36.5亿元40.07亿元和 58.45亿元,  
其中年分别单独安排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 3亿元3.7亿元、  
2亿元和 3亿元2019提前下达南平市 2019年新增债务限  
30.47亿元。省财政将统筹考虑南平市本级财力水平、债务风  
险、建设资金需求等因素,在核定南平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时,  
对武夷新区建设予以积极研究支持。  
(二)关于延长建阳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时限问题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13号)规定,对新撤县(市)建区  
的,自国务院批准成立设区的市辖区之年起 5年内,涉及省级财  
政体制分成部分不予集中。考虑到这是全省的统一政策,经省政  
府研究同意,对建阳区不再延续省级财政体制分成不予集中的政  
策,2020-2022 年省财政每年给予建阳区 0.3 亿元财力补助,通  
过省与市县上下级结算办理。  
此外,建阳区作为我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县(区在省财  
政出台的相关民生补助时,总体享受第一档约 80%的补助标准。  
建阳区财政体制优惠政策到期后,不改变其现有县级基本财力保  
障县基本待遇,也不改变现有其他相关转移支付补助待遇。省财  
政将持续关注建阳建设发展情况续加大对建阳区的支持力度。  
- 2 -  
感谢各位代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领导署名:黄剑青  
联 系 人:赵晓静  
联系电话:0591-87097850  
福建省财政厅  
20195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 3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