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议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19-04-30 00:00
闽财建议〔2019〕49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1276 号建议的答复
钟阳藩、曾金华代表代表:
《关于设立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议》(第 1276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
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之
初,我省即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荐了包括省再担保公司在内的
2 家担保机构,作为我省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对接机构。经连
续三次专项洽谈,2018年 12月 21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与省
再担保公司签署了《再担保合作意向书》。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通
过向省再担保公司提供风险分担,支持我省小微企业融资。
二、关于我省各级设立担保基金问题。为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各地都通过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基金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
据统计,截至 2018年末,我省各设区市及国内生产总值 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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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县(市、区)均已通过新设、增资或参股等方式设立了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总数已达 8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建
立。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 153.41亿元,期末净
资产合计 169.08亿元,在保余额 210.35亿元,其中融资在保余
额 107.28亿元,全年累计担保总额 423.88亿元,其中融资担保
总额 205.98亿元,共为 10658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
保服务。
从行业整体规模来看,注册资本已经超过百亿,但实际融资
性担保放大倍数约 0.7倍,放大倍数有限,未充分发挥担保放大
作用。现阶段,主要还是要在用好用足已有资金上下功夫,要通
过完善银担合作风险机制,适度下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权重等,提高银行参与积极性,加大授信力度;通过强化担保机
构管理,提高规范性与专业能力,提升担保行业整体实力与可信
赖度;通过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贷服务体系,
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从而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规
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 号),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
政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公司--各级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加快
发展,充分调动融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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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的积极性,支持我省小微企业融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孙婷婷
联 系 人:陆桂营
联系电话: 0591-87097803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4月 2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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