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议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19-04-30 00:00
闽财建议〔201949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276 号建议的答复  
钟阳藩、曾金华代表代表:  
《关于设立福建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议》(1276  
)收悉。现答复如下:  
于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问题省委政府高度重  
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之  
初,我省即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荐了包括省再担保公司在内的  
2 家担保机构,作为我省省级融资担保(再担保)对接机构。经连  
续三次专项洽谈20181221家融资担保基金已与省  
再担保公司签署再担保合作意向书家融资担保基金将通  
过向省再担保公司提供风险分担,支持我省小微企业融资。  
于我省各级设立担保基金问题为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各地都通过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金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  
据统计2018年末省各设区市及国内生产总值 300亿元  
- 1 -  
以上的县(市、区)均已通过新设、增资或参股等方式设立了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数已达 83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建  
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153.41亿元末净  
资产合计 169.08亿元,在保余额 210.35亿元,其中融资在保余  
107.28亿元,全年累计担保总额 423.88亿元,其中融资担保  
总额 205.98亿元10658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  
保服务。  
从行业整体规模来看册资本已经超过百亿实际融资  
性担保放大倍数约 0.7倍,放大倍数有限,未充分发挥担保放大  
作用。现阶段,主要还是要在用好用足已有资金上下功夫,要通  
过完善银担合作风险机制,适度下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权重等,提高银行参与积极性,加大授信力度;通过强化担保机  
构管理,提高规范性与专业能力,提升担保行业整体实力与可信  
赖度;通过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贷服务体系,  
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从而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规  
模。  
下一步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 ),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  
政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公--各级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加快  
发展,充分调动融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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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的积极性,支持我省小微企业融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孙婷婷  
联 系 人:陆桂营  
联系电话: 0591-87097803  
福建省财政厅  
201942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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