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县(市、区)均已通过新设、增资或参股等方式设立了政府
性融资担保机构,总数已达 8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初步建
立。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总额 153.41亿元,期末净
资产合计 169.08亿元,在保余额 210.35亿元,其中融资在保余
额 107.28亿元,全年累计担保总额 423.88亿元,其中融资担保
总额 205.98亿元,共为 10658户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
保服务。
从行业整体规模来看,注册资本已经超过百亿,但实际融资
性担保放大倍数约 0.7倍,放大倍数有限,未充分发挥担保放大
作用。现阶段,主要还是要在用好用足已有资金上下功夫,要通
过完善银担合作风险机制,适度下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权重等,提高银行参与积极性,加大授信力度;通过强化担保机
构管理,提高规范性与专业能力,提升担保行业整体实力与可信
赖度;通过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信贷服务体系,
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从而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规
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 号),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完善
政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公司--各级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加快
发展,充分调动融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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