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采(控)办 时间:2019-04-18 00:00
闽财建议〔20196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1022 号建议的答复  
郑新芝代表:  
《关于加快制定我省政府采购政府规章的建议》收悉。感谢  
您对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对有关建  
议答复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的出台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相适应  
(一)近期政府采购领域将调整的法律法规情况  
1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近期获深改委审议通过2018  
11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议通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出要坚  
持问题导向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  
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  
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  
策功能完备律制度完善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 1 -  
改革方案是当前和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指  
引,也是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制定修订完善的重要依据。  
2.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正在推进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财  
政部在答复关于修订《政府采购法》的建议时表示,赞同关于修  
政府采购法建议政部条法司 20188月组织召开了  
政府采购法修订座谈会,形成了修订建议,并表示将向全国人大  
建议适时修政府采购法定包括需求管理序管理合  
同与履约管理、特许经营权管理与绩效审计评价等内容完整、可  
操作性强的政府采购法,扩大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确立政府采  
购公平交易核心机制,使政府采购制度真正成为政府重要的公共  
管理制度和部门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法修订将重新确立  
新的法律框架及法律基础,将影响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出  
台及修订。  
3.财政部政府采购规章文件陆续调整。2014 年《政府采购  
分条款修订及 2015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布实施以  
政部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规章的密集修订调整工如,  
2015年废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财政部令第 61  
2017年修订废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18颁布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办法财政部令第 20号)并颁布实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财政部令第 94政部还计划修政府采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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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  
(二)我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顶层设计现状  
我省于 2005 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福建省省级政府  
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05332 对推动我省政府  
采购制度建立及采购工作规范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  
的深入推进及政策法规的修订,特别是《政府采购法》部分条款  
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  
暂行办法部分规定较难满足政策调整和实际采购操作的需要,  
因此在 2016年经省政府同意予以废止。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后,曾计划结合  
法律调整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监督管理重点重新制定我省政府  
采购政府规章与此同时政部启动了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并计划建议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府采购政策进  
入密集调整和完善期。因此,为提高政府规章的科学性、规范性  
和稳定性,在部委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尚未明确、有关部门规章尚  
未调整到位的情况下,近期内暂不适宜制定我省政府采购地方性  
法规或规章。  
(三)将适时启动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定的准备工作  
按照省政府制定规章有关工作的要求,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  
已经出台、我省确有必要细化补充的,一般在实施一两年后再考  
虑制定实施性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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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年内出台的,一般不先于国家制定同一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或  
者规章。因此,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到位后,将综合考虑政  
策环境、法定依据、业务需要及政策先进性、稳定性、实用性等  
因素出先行先试“放管服革等立法重点筹兼顾适  
时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制定工作。  
二、省内政府采购现行制度及做法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我  
厅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合省内政府采购工作实际,  
细化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建立起涵盖执行操作、基础管  
理及监督处罚等各个方面内容的省内政府采购制度框架。特别是  
近几年来,持续推进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  
建设,着力通过“制度+科技”的手段,努力推动“效率更高、价  
格更低、质量更优、过程更规范、预防腐败”五位一体功能目标  
的实现。对于建议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大部分已通过制定规范性  
文件的方式加以规范,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持续完善。  
(一)规范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政  
府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  
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省级财政部门在制  
定四份实施指引的基础上,注重通过政策引导、公开征集、模板  
示范、负面清单等方式加强对全省政府采购采购文件编制工作的  
指导。一是加强采购需求制定指导。要求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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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制定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加强需求论证  
和社会参与,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及合同。二是加大  
公开力度,促进需求规范。鼓励采购人预公告 300万元以上采购  
项目,广泛征集需求意见建议,免费公开项目采购文件,接受社  
会监督,提高需求的合规性。三是制作采购文件模板,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细化采购需求条款,固化强制性约束性条款,帮助采  
购人购代理机构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是加强预警提示。  
制定《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  
查的通知闽财购〔201636包括强制性、参考性、指导  
性禁止条款 53过业务系统予以筛查预导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规范确定采购需求。以上政策措施均适用于全省,对  
全省政府采购需求编制环节起到指导和约束作用。  
(二)强化价格监管。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是政府  
采购的重要目标,我省财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尽可能挤掉  
预算虚高项目水分力预防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价  
恶意竞争等情况发生,促进“物有所值”目标实现。一是细化采  
购预算编制。要求采购人必须结合实际需求编制年度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应细化到三级品目及以下;300 万以上的项目应通过互  
联网、市场调查等方式比价,并将比价材料上传业务系统。二是  
系统智能防控。通过业务系统将采购预算和资产购置标准设置为  
价格编制的上限,采购计划金额超过“双控”标准的,系统自动  
提醒进行调整“豪华采购”和“天价采购是实现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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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商品价格公开透明。借鉴“电商”模式,建设政府采购网上超  
计算机印机调等 79个通用类商品列入网上超市品  
目,供应商上架商品必须承诺价格不得高于京东、苏宁、国美等  
大型电商同型号商品的 98.5%,实现通用类商品的价格可比和公  
开透明。四是建立结果查询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中标  
成交结果查询机制的通知闽财购函〔2016198 建立全  
省集中统一的发布渠道和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实现政府采购中  
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透明发布和公众的实时准确查询。  
(三)强化专家及评审管理。专家评审是实现采购目标、保  
障采购质量的重要环节。由于缺乏职业管理评价机制,专家专业  
度不高、职业精神欠缺、评分不规范等情况确实存在。省级财政  
部门通过加强管理,尽量破除专家管理、评审方面的弊端。一是  
加强源头管理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640 对评审专家实行全省  
统一审核入库,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把好评审专家库入口关,及  
时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专家清理出库。二  
是加强评价管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专家的专业化水平  
和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差”评达到一定次数的专家予以暂  
停抽取或解聘,督促评审专家认真履职。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实  
现系统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名单加密控制,保障评审的独  
立性;要求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并委派监督人员现  
场监督;四是加强技术保障。通过技术手段对评审专家之间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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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评分不一致、评分超出分值范围、主观评分与专家组平均  
评分偏离度超过 50%等情形进行实时提醒,尽量防止专家随意评  
分、评分畸高畸低等情况出现,提高评审质量和准确率。  
(四化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  
制定《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闽财购  
201626每年组织开展1+X”专项督查和全省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业务检查,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  
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2018年省级共检  
47家采购人,全省共检查 58家采购代理机构。二是依法处理  
投诉检举。2018 年省级共依法调查处理投诉、举报事项 69 件,  
其中正式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19正式作出书面  
处理决定 132件。初步建立投诉(举报)专业处理机制和法律审  
查制度,由专职律师全程参与投诉(举报)案件处理,不断提升  
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管协同。加强与纪检监察、  
效能等部门的沟通联系,2018 年配合开展省直单位绩效指标检  
检查 666个预算单位12家省直单位进行效能扣分四  
是强化监督问效和问责。通过监督检查促进有关单位健全内部管  
理机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对于检  
查发现的问题,书面要求整改落实,属于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  
予以处理处罚。2018年省级共作出行政处罚 4件,全省 19 件。  
处罚结果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平台公开发布,强  
化联合惩戒,促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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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串通认定及阻止在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列明的几种串通行为的监督管理的同时,结合实际加强对串  
通行为的分析和研判,利用技术手段对串通行为进行阻止防控。  
印发《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  
导意见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识系统赋予唯一编号)  
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同一项目其他投标人一致、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加盖  
同一项目其他投标人电子印章 3种情形判定为电子交易环境下的  
串通行为并在采购文件范本中予以明确,利用电子手段做好违法  
事实取证,对当事人给予没收保证金并视情形进一步调查处理,  
净化市场环境。  
(六)强化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通知闽财购〔201632要求采  
购人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采购主体责任。通过不相  
容岗位分离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监施定期轮岗、  
完善决策机制及健全档案管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全面梳理规  
范采购业务流程,将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理念、制度、措施嵌入  
信息系统,实现全程在线留痕并对关键业务节点进行在线预警,  
提醒采购人规范开展采购活动。  
虽然制定了强化监督管理的制度文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  
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外部因素、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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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您反映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不专业、评分标准设置不合  
理、专家责任追究难等问题在部分项目仍然存在,需要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监管部门等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方,以  
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供应商、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坚持问题导  
向,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制度体系和  
长效机制。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取适时制定我省政府采购政府规章加强政策跟踪,  
及时了解《政府采购法》修订进程,实时关注财政部政府采购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动态,在条件成熟时,向省政府提出立法建  
议,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在明确采购主体责任、认定违规情形、处  
理违规责任等方面操作性更强的政府规章。  
(二)进一步完善现行政策措施。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有关问  
题和意见建议合我省实际情况一步完善现行的政策措施,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强化  
责任追究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法  
定职责,适度扩大检查范围和对象,加大对贯彻改革方案、落实  
法律法规、执行政策功能、公平竞争、信息公开以及采购活动中  
易发高发问题的检查考核力度。加强违规案例的整理及公开,加  
强采购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及市场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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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贻武  
联 系 人:范翔  
联系电话:0591-87097896  
福建省财政厅  
20194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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