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财政扶贫资金 3978 万元,平和县实际整合财政扶贫资金 2985
万元。鉴于财政扶贫资金也属于涉农专项资金范围,原定试点期
限为 2016年和 2017年两年,从 2018年起取消财政扶贫资金整合
试点,一并纳入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范围。
2018年以来,我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第三十八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财税体制改革和
财政资金整合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提
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要求,扎实推进我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一是精心制定方案。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
我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审
定后,2018年 7月,由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
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
13号)。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
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扎实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三是指导并督促省级农口部门和市、县认真做好涉农资金统
筹整合相关工作。2018年 10月 31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
步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市、
县做好整合工作。做好 2018年预算执行中的资金整合工作,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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