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19-04-02 00:00
闽财建议〔2019〕43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1248 号建议的答复
陆盛彪代表:
《关于借鉴兴国经验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集中使
用的建议》(第 12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借鉴兴国经验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集
中使用的建议,对解决涉农扶贫资金存在的多头管理、交叉重复、
使用分散等问题,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多
次批示要求做好财政资金整合工作。省财政着力从预算编制环节
对“小、散、乱”的涉农专项资金大力整合归并。省级财政涉农
专项资金从 2013年的 180项减少到 2017年 36项,减少 144项。
特别是 2016年 8月以来,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选择平和县、
明溪县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整合试点。据统计,2016年,省级以上
财政下达平和县、明溪县可整合资金共 3.9亿元,明溪县实际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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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财政扶贫资金 3978 万元,平和县实际整合财政扶贫资金 2985
万元。鉴于财政扶贫资金也属于涉农专项资金范围,原定试点期
限为 2016年和 2017年两年,从 2018年起取消财政扶贫资金整合
试点,一并纳入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范围。
2018年以来,我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第三十八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财税体制改革和
财政资金整合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提
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
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
号)要求,扎实推进我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一是精心制定方案。省财政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
我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审
定后,2018年 7月,由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
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
13号)。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
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
扎实推进统筹整合工作。
三是指导并督促省级农口部门和市、县认真做好涉农资金统
筹整合相关工作。2018年 10月 31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
步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市、
县做好整合工作。做好 2018年预算执行中的资金整合工作,省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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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口部门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及时下达省级以上财政
涉农专项资金和任务清单。及时分解细化任务清单,区分为约束
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给予县级更精准的指导,保障约束性任务
落实到位,加强对指导性任务的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更加符
合基层实际。
四是归并涉农大专项。结合 2019 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和我省机构改革要求,督促省直涉农部门从预算编制环节归并涉
农大专项。据统计,2019年省直农口部门预算归并保留涉农大专
项 18 项(其中,省农业农村厅 5 项、省林业局 3 项、水利厅 4
项、海洋渔业局 4项、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1项、省气象局 1
项),比 2018年减少 12项。
五是修改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直涉农部门按照涉
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修改完善办法,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已
于 2019年 2月 26日印发《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强省级以上
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闽财农[2019]7号)。
今后,我们还将借鉴“兴国经验”,加大力度推进我省涉农
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畅通绿色通道,
加强涉农项目库建设,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加快建立涉农资
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财政服
务保障。
领导署名:陈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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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基添
联系电话:87097909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3月 18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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