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牵头任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09-08-17 00:0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和财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遵循省委提出的坚持“四谋发展”实践主题、把握“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认真落实 《实施纲要》赋予的各项任务,始终把反腐倡廉寓于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促进全社会源头治本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把握规律、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跟踪问效的原则,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的要求,以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将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融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工作之中,致力于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腐败的发生;突出相关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建设法治财政目标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不断深化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推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透明化、法制化,建立和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自觉性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时期。《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是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将此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广大党员干部要了解和掌握《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从推进财政事业发展、服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省委《实施办法》分工方案明确财政厅牵头任务3项(根据财政厅各处室、各单位工作职责分解为9项)、配合的工作任务28项。各相关处室、各单位要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表》(附后)明确的任务和分工,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今后五年的具体落实意见,将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岗位及责任人,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内容、任务以及要求。要切实履行职能,按照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坚持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政策法规制定、财政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之中,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构筑源头治本的公共财政体制制度防线,更好地发挥从机制上、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作用。
三、牵头工作实施计划
(一)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
工作目标: 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推行综合预算,全面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科学化、法制化、透明化程度。
2008 -2010年主要工作: 一是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扩大其覆盖面,研究建立人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二是研究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三是加强预算资金分配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上控制机关楼堂馆所维修建设、出国考察、会议费、公务接待等开支;四是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大对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控制省直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五是进一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研究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六是逐步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之外的预算情况,人大审批通过的预算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适时向社会公开重大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补助标准、分配依据、分配结果以及考核反馈等情况。
2011 -2012年主要工作: 一是根据中央财政的改革进程,研究建立包含一般预算、基金预算、社保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在内的完整的政府收支体系;二是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预算安排有效结合的新机制;三是研究建立中长期预算编制制度,促进预算管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结合;四是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监督、管理与绩效考评,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清理整合已有项目;五是继续扩大预算管理信息披露力度,逐步向社会公众公开预算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对重点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转移支付情况。
工作目标: 均衡地区间财力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规模适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以及保障与激励约束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制度。
2008 -2010年主要工作: 一是完善一般转移支付办法。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现行一般转移支付办法,提高转移支付测算办法的科学性,合理界定市县的标准支出范围,完善标准支出测算办法;改进标准收入测算方法,加大对禁止与限制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完善我省“六挂六奖”补助办法, 促进县乡财政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2011 -2012年主要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省以下各级政府事权划分问题的研究,合理确定转移支付方式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测算范围;二是研究整合财力性转移支付;三是增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逐步向人大报送分地区、分项目的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数据来源、测算办法、分配结果等情况。
(三)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工作目标: 到2012年,进一步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善财政资金收付运行机制、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和预算执行信息反馈机制,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体系,有效监督控制财政资金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2008 -2010年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实施范围,省市级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二是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统一组织实施新版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对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系统安装和人员培训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公务卡管理制度,在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大力推行公务卡管理。四是积极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现省级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库和商业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加强财政对税收收入的动态监控。五是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机制。逐步将具备条件的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监管新机制,实现资金直达、运行透明、动态监控。六是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逐步将所有财政专户统一归口管理。
2011 -2012年主要工作: 一是加大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县级基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二是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逐步实现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源头分解,支持执收单位采取多种收缴方式,进一步方便缴款人缴款,增加信息查询及分析功能,更加真实地反映各市县的财力状况,实现全省所有非税收入的预算单位、所有非税收入都实施改革。三是继续推广公务卡管理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推广使用。四是深入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在有条件的市、县实现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库和商业银行等部门间横向联网。五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完善实时监控、综合核查、处理整改联动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方式,完善监控信息报告制度和核查通报制度,逐步建立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之间的协调和制衡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国库动态监控信息披露机制。
(四)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体系,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消除体制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分批分期纳入预算并实行科学分类预算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收缴管理体系。
2008-2010 年主要工作: 一是按照“正税清费”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完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健全收费基金审批、公示和监督制度。三是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逐步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彩票公益金等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逐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四是建立省直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核销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公布省级用票单位的月度财政票据核销收入明细情况,以便厅相关处室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组织、管理和支出预算安排。
2011-2012 年主要工作: 一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体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1年以前将政府非税收入分期分批纳入预算管理。消除财政体制外、预算外收入。二是全面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水平。基本建成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系统、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和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并以此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三是中央出台《行政收费法》后,制定我省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体系。
( 五)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
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成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规范行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的轨道。
2008-2010 年主要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办法,明确省财政厅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推动省级和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建设。二是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省级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加强资产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为省级部门预算编制以及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和资产数据。三是制定资产配置管理具体办法,确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原则和内容。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主要办公设备的资产配置标准。
2011-2012 年主要工作: 一是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相关制度体系。二是完善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和资产决算批复工作。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机制。
( 六)推进全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
工作目标: 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制度,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2008 -2010年主要工作: 一是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开展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调查研究, 科学合理地界定职务消费的范围、具体内容,提出改革思路,形成工作方案。二是 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职务消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配备 标准,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审批, 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四是 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健全和完善接待费管理办法,实行定点接待。五是加强会议费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议分类管理和综合定额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全面推行定点办会制度。六是严格控制出国考察等活动,降低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011 -2012年主要工作: 一是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和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改革的指导意见,选择部分具备改革条件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项目进行试点,完善办法,并逐步全面推开。二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相关制度,创新管理方法,研究制定行政成本核算办法,建立起有效控制行政成本的制度体系。
(七)进一步深化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政府的要求,到2012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率,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2008-2010 年主要工作: 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切实依法履行好兴业银行、兴业证券国有股权的管理职责,明确和理顺我厅与股权代表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三是完善财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机制,提高财务信息的使用效率,适时、有针对性地对地方金融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和抽查,特别是对不良资产的核定、呆帐处置、拨备的提取、抵债资产的处置及营业费用支出的检查,并形成制度化。四是在及时、准确做好我省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的确认和评价工作,促进国有资产营运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2010-2012 年主要工作: 一是根据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转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对有关办法进行逐步完善,进一步强化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资产转让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二是探索建立地方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结合行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订高管薪酬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预防发生财务风险。四是规范和理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股权收益收缴,建立和完善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八)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
工作目标: 通过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市县财政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切实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 ”管理制度 堵塞各种“跑、冒、滴、漏”, 确保财政改革顺利推进、财政政策执行到位和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2008 -2010年主要工作: 一是开展 部门预决算审核制度,强化市县财政运行质量检查,建立健全预决算审核成果利用反馈机制。二是 构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和制约机制, 积极开展对重大政府采购活动的现场监督和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供应商质疑、投诉的答复处理和政府采购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管机制, 探索建立以银行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为平台的联动监管方式。 四是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对收费项目的合法性,收费标准、提取比例的合规性,资金取得的正当性,票据使用的规范性,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真实性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加大专项检查的查处力度。 五是集中清理“小金库”。按照“彻底清理、全面整改、严肃惩处、健全制度”的原则,通过研究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进行清理,逐步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2010-2012 年主要工作: 一是 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分析评价,完善部门预算监督机制及监督检查成果沟通反馈机制。二是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形成综合管理监督与行业专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的监督。三是 完善 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逐步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四是 进一步 强化预算监督, 堵塞非税收入的“死角”和“漏洞”, 杜绝乱收费,切实贯彻 “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五是 定期清理“小金库”,切实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九)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工作目标: 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政府采购规则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监控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正透明,实现公平交易,遏制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组建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人员队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调控和引导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2008-2010 年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扩大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专项拨款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力争做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采购项目都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调控范围,积极研究、探索政府所有采购项目都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较为科学的制度体系。推进对政府采购重点环节实行规范化采购文件文本管理。三是进一步理顺职能,建立规范化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采购单位内部管理、代理机构实施操作、监管机构外部监督,“管采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作机制。建立专家和供应商诚信评价体系。四是推进监管方式的创新,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形成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采购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政策落实。五是积极推进电子化采购,建立完善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操作和监管系统,在实现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招标文件备案、采购信息公告、评标专家抽取等环节电子化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竞价采购操作流程,推进市县级网上竞价采购建设。六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初步建立采购人员专业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建设专业化采购队伍。
2011-2012 年主要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力争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做到应采尽采,形成完整的政府采购范围体系。二是推进规范化管理,建立较为完整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诚信评价体系,建立较为科学的县级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督机制。四是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及时预警、发现和纠正采购操作执行中的偏差,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逐步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五是以财政部建立的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为依托,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施,为实现采购活动的透明化、规范化提供技术支持。
四、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中央赋予各级党政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项政治责任。厅 党组对财政厅组织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负全面领导责任,并 将其纳入整个财政事业发展的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财政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对《实施意见》的实施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党组成员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各单位领导要实行“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分工,坚持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认真组织实施。驻厅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工作中要树立大局意识,既要注重财政系统上下左右之间的协调联动,又要注重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既要扎实抓好本部门所承担的牵头任务,又要认真指导本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各牵头处室、单位和协办处室、单位要通力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分析会制度,每半年一次对我厅的体系建设进行分析与评估,发现问题,加强政策指导,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探索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绩效测评工作机制,完善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提出新思路新对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强监督检查。 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全过程。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处室、各单位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围绕承担的各项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将贯彻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年对各处室、各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测评,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听取汇报,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对《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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