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方针,增强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统筹各类政府性建设资金,采取资本金、贴息等手段,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高速公路、铁路及能源、通讯等对内联接通道项目建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开拓国内国外市场,增强经济发展后劲。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0.82亿元,其中,预算内基建专项资金8.03亿元、京福高速公路1亿元、 “ 数字福建 ” 建设0.3亿元。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山海协作通道建设,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转移支付补助10.98亿元,如包含进入市县收入基数的6.52亿元,总数达17.5亿元,重点支持困难市县工资发放;安排山海协作贷款贴息资金0.35亿元,支持山海协作。制定财政扶持新举措,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基层财政实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 四两拨千斤 ” 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
推动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施 “ 走出去 ” 战略,调整充实促进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省级财政预算安排0.6亿元,统筹用于促进外贸出口、对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劳务输出及法律援助等。制定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开发区发展。
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捆绑使用各类财政性资金,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28亿元,按照规模、效益、科技含量的大小择优扶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政策的各类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建立投入的激励和回报机制,形成投资、经营、回报、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研究制定相关财政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努力增收节支,保障重点支出
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条例,维护税法严肃性;加大各类专项收入、政府性基金的征管力度;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完善现代化征管手段,积极组织收入,保证应收尽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财力保障。
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堵塞支出漏洞,严禁铺张浪费,挖掘节支潜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障群众生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增强社会保障能力。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1.17亿元,增长10.6%,重点用于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促进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探索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贯彻社区建设纲要和乡镇工作纲要,促进基层发展。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公检法司支出7.22亿元,支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做好 “ 双拥 ” 工作,支持军队建设。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增加科教投入,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支出3.51亿元,增长10.4%,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发明创造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促进开发类科研院所的企业化转制;安排教育经费10.75亿元,增长18.4%,重点用于保障教师工资发放与队伍建设,办好省级重点高等院校和重点学科,巩固提高 “ 两基 ” 成果。发展教育产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支持文化、计生、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农支出7.88亿元,增长6.8%,重点支持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检验体系建设。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改革试点;调整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省级财政将增加转移支付补助3亿元,保障政策落实,促进农民增收。
支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大对山区、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支持力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5亿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
(三)围绕构建公共财政,全面推进财政改革
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一致原则,规范对下一般性补助;部门支出逐步细化编制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专项资金按项目管理办法和因素法进行规范分配。积极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与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部门各项支出与收入彻底脱钩,财政性资金实施统筹管理。2003年起市县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逐步走向市场。
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环节。省级要在2002年试点基础上,完善实施办法,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级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已推行的国库统发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和重点建设资金集中支付要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 收支两条线 ” 管理改革,推进省直各类学校收费 “ 票款分离 ” 工作。积极实施 “ 金财工程 ” ,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出资人职责;继续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方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大存量国有资产营运力度,支持重大经济项目建设。
(四)规范财政监督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加强会计行业诚信建设。继续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理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明确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职能,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会计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加大财政收支监管力度。完善财政收入监缴制度,检查收入征管和国库解缴情况,确保收入的完整与安全。做好各类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监控,防止截留挪用。加强基层财政收支监督,严禁预算赤字,确保财政预算平衡。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坚持谁借、谁用、谁还,增强偿债意识,完善偿债机制,筹集偿债资金,明确还贷责任,保证政府债务按时归还,防范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牢固树立为人民理财、做人民公仆的观念,加强廉政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与时俱进,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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