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六举措促进有效投资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6-11-08 15:40
针对经济下行压力,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创新驱动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有效投资。
一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在我省已进入中央财政平台249个项目、总投资3292亿元、落地率为全国两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推进包括市场定价类、政府补贴类、资源配置类、非经营性类PPP项目形成。充分发挥总规模200亿元的省级PPP基金引导作用,推动各级相应的基金与省级对接,促进项目落地。采取更为有效措施,打通民间资本参与PPP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
二是落实企业税费减免和技改扶持政策。在实现增值税对货物、服务全覆盖、消除重复征税前提下,动态跟踪建筑、金融保险、房地产、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税负情况,对个别税负上升企业,将分类施策,引导纳税人主动适应新税制,总体保证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继续做好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措施的落实,促进工业企业稳增长、调结构。
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有效投资的手段和措施。按照“拨款变投资、资金变基金、分散变集中”要求,有效运作省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其参股设立的龙头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新兴产业创投、6•18投资企业等基金,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采取包括构建融资平台、实施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在内的方式,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包、养老服务工程包、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包、信息网络工程包等投资工程包建设。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落实有关化解房地产库存税收减免奖励政策,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部分县市区出台的个人购房财政补贴政策给予鼓励。研究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措施,多渠道向外部机构融资,加大我省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消费的力度。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五是加快支出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支出进度。建立预算支出责任制度,把预算支出进度列为考核重点,明确指标,责任到人。具有省本级支出二次分配的部门,要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把预留省本级支出的二次分配资金分解到具体使用单位。凡新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将在30日内正式下达。对结余资金和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资金,将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

六是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促投资稳增长效应。在中央已核定今年我省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419亿元、置换债券规模上限1732亿元基础上,一方面,将新增债券重点用于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路网建设、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结构调整等领域;将置换债券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存量债务,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另一方面,继续争取中央支持增加我省新增债务限额,以缓解新增债务限额与融资需求的矛盾。(经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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