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贵在突出特色和创新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6-11-07 15:57
2016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注重突出“生态、海洋、苏区、对台”四个特点,并在 项目管理机制上寻求创新突破,通过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四轮驱动落实开发工作
截止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7.05亿元,年初省级财政安排农发预算支出5.32亿元,具体安排如下:一是以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32.11万亩、小流域治理项目16.45万亩、省级科技集中推广任务18项,项目计划投资82569.2万元,项目投资中高标准农田占比达73%。二是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定《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围绕规划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进行科学竞争立项,批复实施财政补助项目43 个,项目计划投资21158.14万元。同时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贷款贴息资金7059万元,用于支持农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扩大生产、转型升级。三是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平台建设。投入财政资金4480万元,继续推进沙县、武夷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2016年度项目建设。同时有效整合土地治理和产业化项目,创建现代示范园、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农产品加工示范园等4类省级农发示范平台11个,推动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化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配合做好部门项目资金管理。加强与有关省直农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参与配合部门项目管理,做好投资和政策衔接工作。联合省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林业厅、水利厅、供销社向中央有关部门申请中央资金9380万元,用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建设。
创新项目管理机制

一抓好项目落实。根据批复的实施计划,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进度,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在7月底前全部下达。加强项目批后管理,坚持每2个月对项目工程和报账进度进行通报,督促市县加强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早日动工建设,争取土地治理项目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竣工验收。同时,结合国家农发办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农发项目在线监控、实时监管。二及早开展项目储备。加强项目库建设,实行滚动管理。实行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常态化。省农发办对各地储备的可行项目,提早批复、提前实施。调整优化项目政策。根据国家农发办调整的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条件,省农发办正研究制定2017年项目申报政策,促进项目选择更加科学合理,逐步由设区市负责合作社项目审批工作。加强贷款贴息项目储备,指导各地开展农业企业贷款情况摸底,申报2017年度贴息意向项目134个,预计贴息贷款额30.96亿元。三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抽取不少于5%的开发县,组织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汇总形成省级项目自评报告上报国家农发办,配合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复查复评工作。同时抽取20%的开发县开展省级综合检查工作。四完善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简政放权,理顺省市县管理职责,强化分级负责机制,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省级重点抓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逐步下放项目预决算审核批复、工程验收结算、结余资金使用、初步设计和部分项目立项审批等权限。进一步研究完善农发项目地方财政配套政策,根据农发专项预算情况,逐步取消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配套,由省级全额承担。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资金分配机制,实行“因素分配法”和“项目竞争立项”相结合,根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环境资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等基本因素,结合绩效考评等工作因素,建立测算公式,做到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农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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