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清费工作落实到位,财政将会同地税、物价、国土等部门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收费基金清理,落实取消或停征的收费基金政策,确保清费立税工作同步实施。二是密切跟踪资源税改革情况,根据中央部署研究逐步将水、森林、草场、滩涂等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目前水资源税改革正在河北省试点,我省将加强跟踪研究,做好前期调研和扩围准备工作。(税政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一是确保清费工作落实到位,财政将会同地税、物价、国土等部门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收费基金清理,落实取消或停征的收费基金政策,确保清费立税工作同步实施。二是密切跟踪资源税改革情况,根据中央部署研究逐步将水、森林、草场、滩涂等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目前水资源税改革正在河北省试点,我省将加强跟踪研究,做好前期调研和扩围准备工作。(税政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财政链接
各省财政链接
设区市财政链接
省政府及省直单位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0000015闽ICP备09021177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097888邮箱:fjcz_zfxxgk@fujian.gov.cn中文域名:福建省财政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财政厅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