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购买服务工作在我省的全面开展。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召集有关市县的相关人员召开工作促进会议,提出整改时间节点,确保各地2016年做到工作有措施、项目有进展,突出公共服务事项,购买服务工作在每个县都铺开。二是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目前我省的厦门、泉州等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其所辖的每个县都购买了5项以上的服务事项。调研总结先进经验,争取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可复制易推广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模式,提高购买服务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宣传力度。三是重点突破公共服务领域。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数量。进一步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督促各地财政部门提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事项所占比例:对预算已安排资金的服务项目应进一步做好调结构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尽量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对于新增的服务和管理事项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和管理事项,应优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扩大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四是指导各地做好2016年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项目目录的公布工作。物业后勤服务和购买的劳务派遣服务等建议各地继续不纳入今年各级购买项目目录对外公布,但金额可纳入统计。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具有融资性质的项目,建议各地财政部门对外公示时也仅列明项目名称。五是修订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原定《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编码为C的服务类项目作为省直各部门的购买指导性目录存在部分项目和我省实际工作脱节、项目表述不清并且无法进行灵活调整等弊端。我厅将修订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省直单位指导性目录。(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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