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06年工作重点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06-01-26 00:00
 
(一)坚持发展经济,壮大财政实力
   —— 支持交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使用预算内基建资金、财政基建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等各类资金 32 9 亿元,支持温福铁路、福厦铁路、龙厦铁路、浦南高速公路、泉三高速公路、 年万里 农村路网工程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突破发展 瓶颈 ,增强发展后劲。
   —— 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省级财政安排挖潜改造资金 2 98 亿元,围绕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等项目组团,增强产业集聚能力。统筹安排 1 54 亿元,支持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渔港建设以及海洋产业发展,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 支持外贸出口稳步增长。省级财政安排 5 亿元,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省级财政统一承担政策;安排 1 3 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进重点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
   ——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建设创新型省份,省级财政安排科技支出 4 65 亿元,增长 10 %。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民营企业采用新工艺、研发新产品,提升发展水平,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
   —— 发展循环经济。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统筹安排 1 42 亿元,支持重点污染源治理,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促进再生能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推进生态省建设。
  (二)坚持服务 三农 ,支持建设新农村
   —— 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省级财政安排 2 67 亿元,支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安排 3 08 亿元,支持城乡 低保 ,落实农村 五保 供养政策;统筹安排 0 48 亿元,支持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安排 0 24 亿元,开展农村 一池三改 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安排 0 8 亿元,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建设;安排 0 2 亿元,支持 造福工程 ,补助 2 万人搬迁;安排 0 6 亿元,支持实施防御地质灾害 一百千万 工程;安排 0 18 亿元,补助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安排 0 1 亿元,补助村级治安、调解员;安排 0 33 亿元(全省共 0 53 亿元),支持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覆盖地区,对全省 6 5 万名重点优抚对象和 2 3 万名革命 五老 人员实行医疗补助。
   ——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 18 6 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民减负增收长效机制;安排 2 66 亿元,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安排 1 52 亿元,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公益林管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调动农民种粮造林积极性。
   ——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加大支农投入,省级财政安排支农支出 9 2 亿元,增长 7 8 %。重点支持水利 六千 工程、 福建三农服务网 、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闽台农业合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
   —— 大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贯彻实施 科教兴省 战略,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省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 20 32 亿元,其中:安排 4 3 亿元,用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同时继续对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安排 0 38 亿元,支持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安排 3 05 亿元,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资助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支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 加快文体卫生事业发展。落实文化强省政策措施,省级财政安排 3 亿元,支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创作国家级精品剧目和 五个一 工程奖作品,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促进文体广播事业发展,支持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安排卫生支出 1 74 亿元,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促进就业与再就业。适应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需求,省级财政安排 0 72 亿元,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财税政策,支持劳务派遣就业方式创新,重点帮助 “4050” 人员再就业,推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 支持构筑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省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性支出 13 5 亿元,支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工作,推进 五险统征 试点;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政策;安排公检法司支出 7 99 亿元,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县级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基建,推进 平安福建 建设;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工作,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
   —— 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在坚持省对县(市)一般转移支付 一定五年不变 的基础上,建立省对县(市)财政的激励机制,省级财政安排奖励性转移支付 3 亿元,根据县(市)地方级税性收入增幅、县乡政府精减机构、削减赤字、化解债务等情况,对县(市)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同时对产粮大县也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县乡政府发展经济,缓解财政困难,提高财政对基层政权运转的保障能力。
   —— 推进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是继分税制改革后的一项重大财政改革, 2006 年将在省市两级全面推开,以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办法,选择部分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深化 收支两条线 管理改革;支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五)坚持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管
   —— 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严格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加强协调,强化征管,确保应收尽收;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以效益为标准优选专项资金项目,加强追踪问效,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完善 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在线监控系统 ,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 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开展 五五普法 活动,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对市县财政的指导,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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