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处 时间:2025-01-20 13:24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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