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思想政治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8-19 00:00
闽财教指〔202158号  
有关市政局育局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  
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  
工作的意><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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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  
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推进思想政治和  
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改革发研究下达你市2021  
年思想政治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1),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原则。本次专项资金根据各地各项目校承担的  
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项目特点及经费需求进行统筹安排。各市、  
县(区)要根据预算批复及时将专项资金下达到相关项目校(单  
严禁截留、滞留专项资金。  
二、规范资金使用。各地各项目校应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  
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同时,严格按照省里明确的项目实施  
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  
贷款、捐赠、对外投资等支出。  
三、加强绩效管理。设区市财政、教育部门应督促指导所辖  
县(市、区)切实做好绩效管理,参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  
2),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至所辖县(市、区)及相关学  
校(单位),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21月上旬将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  
评表汇总报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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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思想政治和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专项资金安排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8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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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8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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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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