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 时间:2021-07-02 00:00
闽财文资指〔20212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1 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  
动影视产业发展)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94 号)精神,现  
下达你市、县(区)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款列支  
出功能分类科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体项目及  
金额详见附件 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64 号)规定,及时将资金拨  
付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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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将绩效目标(见附件 2)一并批复项目单位,并作为  
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加强预算执行,做好绩效监控,确  
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中央  
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绩  
201521 关要求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跟踪管实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 年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影视  
产业发展)项目表  
2.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16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共福建省委宣传部、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6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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