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4-29 00:00
闽财教指〔202123号  
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闽教师〔201853号)精神,按照 2020-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  
乡村教师数及 500/人·月标准,现下达你县 2021年乡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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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款列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加强监管,  
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设区市应于  
20221月上旬汇总报送绩效自评表至省教育厅教师处。  
附件1.2021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4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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