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1-04-20 00:00
闽财建指〔20212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建设局,福州市名城委,漳州市自然  
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建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1年为民  
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  
财建〔202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 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  
文化街传统街巷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2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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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具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详见附1。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市、县政府要加大本级投入,城乡建筑风貌工作主管部  
门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跟踪掌握建设进度,  
按时将资金拨付项目业主,防止资金滞留。  
二、各地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附件 2要  
收到资金文件 30日内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详见  
附件 3送至设区市主管部门备案设区市汇总至省住建厅。  
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传统街巷省  
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3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3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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