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下达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1-04-01 00:00
闽财建指〔202111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为落实 2021 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道路  
交通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  
资金下达给你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项用于普通公路交通  
- 1 -  
安全隐患整治,款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  
请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请有关设区  
市将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尽快分解下达至所辖县(市、区)及有  
关单位,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  
办实事要求限期整治到位,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完成的为民办实  
事项目进行暗访指导回头看确保运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  
位。  
附件:1.202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  
202131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办公厅,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310日印发  
- 2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