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1-01-19 00:00
闽财建指〔2020184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住建局,厦门市住房局,平潭综合实  
验区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中央财  
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2020186财  
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 助力  
- 1 -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财社〔201953 财政部  
关于提前部署做好 2021 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预便〔2020276 现将 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1,  
收入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出款  
列“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且中  
央明确工作任务和补助对象后,统筹调配,并按程序拨付使用。  
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此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福州、厦门、莆田、平  
潭辖区内有关县(区)抗震设防烈度 7度及以上农村房屋抗震改  
造支出。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并经鉴定不能满  
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户;应纳入农村危房改造、  
造福工程保障住房安全的贫困户和已实施抗震改造计划的农户不  
得列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按照抗震设防标准新建住房(包含集  
中或零星新建独栋式、联排式或多层单元式住房)且符合一户一  
宅政策的农户,可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  
二、有关市、县(区)要参照《福建省 2020年农房抗震改  
造试点实施方案闽建村〔20201抓紧开展摸底调查,  
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  
方式,可采用拆除重建和对既有房屋抗震加固改造的方式。通过  
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县级住建部门应委托有房屋鉴定资质  
的第三方机构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  
- 2 -  
隐患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止单独进行粉刷、  
装饰等与提升抗震水平无关的改造行为。有关市、县(区)要加  
大资金投入,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农户提高农房抗震水平,  
并保障农房抗震鉴定等工作经费,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  
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房抗震改造资金  
投入机制。  
三、请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市、资金项目审批  
权限完全下放到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  
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地要按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和《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农村  
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同  
时,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力度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各地按照附件 2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  
标如期完成。  
六、请将 2021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  
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  
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  
请各地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和使  
用监控等各项工作。  
- 3 -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22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1224日印发  
- 4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