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1-01-04 00:00
闽财建指〔2020〕176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0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
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财建〔2020〕452号)、《关于加强车
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建〔2017〕57号)
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020年车辆购置税(第十批)用于国
省干线公路灾毁抢修保通项目资金细化安排意见的函(》闽交建函
〔2020〕143 号),现将 2020 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
通项目资金下达给你局,具体补助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款列
“2140699-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并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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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
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资金
(第二批)安排情况表
2.2020年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
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 12月 2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 12月 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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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