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0-08-03 00:00
闽财建指〔202068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0 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及明  
确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财建2020200 财政部关于提  
前下达 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财2019〕  
550号)精神,现下达 2020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 7755万  
详见附件1100225-县奖励资金收入”  
预算科目,支出列“23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预  
算科目,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  
线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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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 号)有关规定,并按照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  
考评工作的通知闽财建201864 号)有关要求,加强奖励  
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按规定范围使用奖励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到项目极做好 2020年绩效评价工作并  
20201231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报送省财政厅。  
附件2020年产粮(油)大县名单及奖励资金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2071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7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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