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0-08-03 00:00
闽财建指〔202069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农  
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59号)和《财  
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  
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193号)等有关规定,结  
合有关设区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含原中央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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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五老保户困  
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 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需  
求等因素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具体  
详见附件 1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收入支出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各地列入年度改造任务  
2020年动态新增 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存量危房改造,  
每户补助 1.4万元;在此基础上,其余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用  
于年度改造任务以外动态新增的 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  
改造,以及历年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  
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支出,每户补助 1.4万元,确保按  
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各地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要、建设管理  
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补助资金,指导各  
区)细化落实措施,抓紧工程实施,确保 2020年已列入  
年度改造任务的 1785户按期竣工度改造任务以外动态新增的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其3类  
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任务20216月底前  
全部竣工各地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配给贫  
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切块下达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  
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  
求。  
三、各地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因地制宜推广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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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  
公房置换等方式,努力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基本  
住房安全。要及时查漏补缺,妥善解决包括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  
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在确  
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兼顾具有致  
贫、返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探索建立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  
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 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  
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国办20209号)  
确定惠安县为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对象,中央财政给予 500万元奖  
励。奖励资金由惠安县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  
相关工作、农房抗震改造、其他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  
出。  
五、请各地按照附件 2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  
标如期实现。同时,参照省里做法,将本地区绩效目标及时对下  
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各地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  
建〔201776号)和《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  
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  
号)等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并2020  
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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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惠民金在线监管系统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  
农户。同时,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  
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等问题,并加快预算执  
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 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情  
况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71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7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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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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