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低保户、贫困
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 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需
求等因素,现下达 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具体
详见附件 1),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收入”,支出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各地列入年度改造任务
的 2020年动态新增 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的存量危房改造,
每户补助 1.4万元;在此基础上,其余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用
于年度改造任务以外动态新增的 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危房
改造,以及历年已实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返
危等各类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支出,每户补助 1.4万元,确保按
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各地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要、建设管理
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补助资金,指导各
县(市、区)细化落实措施,抓紧工程实施,确保 2020年已列入
年度改造任务的 1785户按期竣工,年度改造任务以外动态新增的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于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 3类
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任务于2021年6月底前
全部竣工。请各地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分配给贫
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
县(市、区),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
求。
三、各地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因地制宜推广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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