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量和水质监测设备安装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0-06-18 00:00
闽财建指〔2020〕40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交通与
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福建
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提高乡
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经研究,现将 2020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进出水水量和水质监测设备安装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
体补助对象及金额见附件 1),款列“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
事务支出”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 1 -
一、请专款专用,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并加强对
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补助资
金可由市、县统筹用于进出水水量和水质监测设备安装。
二、请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及资金管理有关
事项的通知》(闽建村函〔2019〕73 号)有关要求,市级要加强
对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县级具体组织推动实施,严格按照附件
2要求,在收到资金文件 30日内,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详
见附件 3),报送至市级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同时汇总到省
住建部门,并加大绩效目标监控力度,加快推进设备购买安装,
确保设备质量合格、安装规范、验收资料齐全备查,6 月底前全
面完成。
附件:1.2020 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
水量和水质监测设备安装省级补
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申报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 5月 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2 -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 6月 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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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