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20-06-03 00:00
闽财农指〔2020〕28号
福州市、龙岩市、宁德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 2019 年设区市党委和政
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好”的福州、宁德、龙
岩等3个设区市给予奖励,下达每市扶贫项目奖励资金1000万元,
共计 30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
出”预算科目(分配情况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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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区市应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
财农„2017‟44号)《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
财农„2017‟6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扶贫办关于做好 2020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20‟12
号)等要求,尽快研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
精准。要强化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工作,各设区市在
收到资金文件后 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附件 2)和资金安排情况
报送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附件:1.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分配表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 5月 2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 5月 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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