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19-12-19 00:00
闽财建指〔2019〕173号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0年中央财
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193号)、《财
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 助力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财社〔2019〕53 号),现将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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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1),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
出款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待 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
且中央明确工作任务和补助对象后,统筹调配,并按程序拨付使
用。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此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我省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4类
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
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请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市、区),分配给贫困县
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
(市、区),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农
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监管,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
同时,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
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
题,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各地按照附件 2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
标如期完成。
五、请将 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
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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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12月 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12月 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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