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19-08-16 00:00
闽财建指〔201991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第四批中  
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9420 、《 福  
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  
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9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  
发改投资〔2019459 现下达 2019 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  
标,具体项目名称、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请按规  
定用途安排使用,并接受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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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  
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  
利实施。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请配合当地发展改革等部门,对  
照闽发改投资〔2019459 号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  
分解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  
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附件1.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9 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表(老旧小区改造)  
2.保障性安居工程 2019 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  
表(新筹集公租房)  
福建省财政厅  
20198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政部福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住建厅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8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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