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9-08-16 00:00
有关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教育
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
升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科„2019‟32 号)和《财政
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教科„2016‟3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
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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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资金”)
如下:
万元(详见附件 1、2、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专项资金分配办法
(一)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按照生均拨款奖补和改革
绩效奖补进行测算分配,同时支持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原
革命苏区 4所公办高职院校建设。生均拨款奖补按照在校生数以
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专业拨款系数进行测算。改革绩效奖
补分配因素包括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
实训设施设备、教学成果、技能大赛、信息化建设、校企合作、
科技创新、学生发展、服务及示范、国际化和学校安全等。
(二)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按照生均拨款奖补和
改革绩效奖补进行测算分配,同时支持 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中职学校建设。生均拨款奖补按照在校生数以及《关于建立完善
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的专
业拨款系数进行测算。改革绩效奖补分配因素包括事业发展、教
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实训设施设备、教学成果、技能大赛、
信息化建设、校企合作、科技创新、技能大赛、学生发展、国际
化和各地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根据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培
养任务安排。
二、专项资金用途
(一)高职院校可按不超过年度奖补资金 70%的比例用于生
均拨款的补充,由学校按规定自主使用;其余资金用于专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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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础教学条件等 4类项目建
设。
(二)中职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奖补资金用于改扩建中等
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
学仪器设备等。
(三)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用于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培
养等。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
责任机制。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
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
理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
《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
理。
(二)各设区市和学校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快支
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设区市和学校应根据年度预算下达情况和全省专项
资金绩效目标(附件 4),编制本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做
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各设区市请于 9 月 30 日前将本地区二次分配下达情
况、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 5)和 2019年现代职业教育
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附件 6)报送至省财政
厅教科文处(联系人:陈建华,联系电话:0591-87097611)、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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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陈晋淞,联系电话:0591-87091515)。
附件:1.2019 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
金预算表(市、县汇总)
2.2019 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
金预算表(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和教师素质提
高计划奖补)
3.2019 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
金预算表(中职改善办学条件奖补)
4.2019 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转移支
付绩效目标表
5.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6.2019 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
金安排情况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 7月 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7月 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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